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宏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
10 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宏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0,4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0006%。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4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 人,代表 股份 1,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 人,代表 股份 1,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6%。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刘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
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经审议,张宏清先生、孟学女士、肖海兰女士当
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张宏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孟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2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肖海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
累积投票表决,经审议,黄伟坤先生、黄贤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黄伟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黄贤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审议,黄绚绚女士、林晓丹女士当选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公司最近
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3
    3.01 选举黄绚绚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2 选举林晓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1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刘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