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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泽: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10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
原持股 5%以上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云投资”),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60.00 万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彩云投资出具的《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彩云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例(%)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11 日           9.48         1,600,000    1.0000000
彩云投资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17 日           9.43           368,100    0.2300625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24 日           9.38         1,231,900    0.7699375
                       合计                                      3,200,0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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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9,968,000                 6.23     6,768,000             4.23
           其中:无限售条件
彩云投资                      9,968,000                 6.23     6,768,000             4.2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彩云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公司股份事宜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彩云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截至本公告之日,彩云投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
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彩云投资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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