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宏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相关决议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根
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
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 年,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上
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或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
间接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不会对
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
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理财产品配置,在降
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
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
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及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事项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