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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宏泽:问询函专项说明2021-07-14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1〕114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
《关于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
询函〔2021〕51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
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你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主要涉及
事项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公告称对子公司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通纪元)失去控制,本报告期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在对子公司的管控中存在缺陷。请你公司:(1)结合联通纪元失控事实、相关
诉讼进展等,说明公司将失控时点认定为 2020 年 4 月 14 日及 2020 年不再将其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认定依据及其充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明确意见。(2)……(3)……(4) ……(问询函第 1 条)
    (一) 结合联通纪元失控事实、相关诉讼进展等,说明公司将失控时点认
定及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认定依据及其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
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
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
    失控时点认定的原因及依据如下:
    1. 自 2020 年 3 月下旬以来,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章、财务章等印鉴失去控制,相关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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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担任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无法正常履职,江苏联
通纪元公司不再向公司提供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的财务和
生产经营决策权无法实施控制。
       2. 自 2020 年 3 月下旬开始,江苏联通纪元公司董事会决议无法得到有效执
行。
       3. 根据公司与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原股东签订的《关于支付现金收购江苏联
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55.45%股权之协议》及补充协议,江苏联通纪元公司
实际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的 50%,触发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原股东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末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原股东,要
求其回购相关股权,不再依赖从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0 年 3 月开始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实质上已
不具有控制权,故将江苏联通纪元公司 2020 年 1-2 月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符
合会计准则规定,认定依据充分合理。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21,291.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3.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87.96 万元。请结合营
业收入构成说明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需扣除的业务收入,并请你公司会
计师核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是否扣除充分,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其他
收入(问询函第 2 条)

       (一)公司 2020 年度与 2019 年度几个主要利润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1,291.30      42,344.78    -49.7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0,081.32      41,580.09    -51.70%

          其他业务收入                  1,209.98         764.69     58.23%

营业成本                               14,091.94      28,822.02    -51.11%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3,887.92      28,667.07    -51.55%

          其他业务成本                     204.02        154.95     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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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1,573.97

净利润                                    3,213.11         2,627.83         22.27%

非经常性损益                              1,425.16           224.13        53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87.96         2,403.70        -25.62%
损益的净利润

    [注]2021 年 4 月 16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0)
粤 03 民初 678 号),公司与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原股东就股权回购纠纷案件达成
调解协议,根据约定的股份返还款确认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3.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27%,与营业收入趋势不一致,主要系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73.97 万元,
导致净利润的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幅度不一致。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87.96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62%,小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主要系其他业务利润
增加,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房产租赁收入和边角料销售构成,由于子公司深圳新
宏泽包装有限公司经营方向变动使得房产租赁收入大规模增加,较上期增加
58.23%。
    (二)公司 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收入              2019 年度收入

营业收入                                  212,913,001.28              423,447,786.61

主营业务收入                              200,813,246.62              415,800,872.07

   烟标及其他印刷品                       198,155,109.33              415,800,872.07

   口罩                                     2,658,137.29

其他业务收入                               12,099,754.66               7,646,914.54

   租赁费                                  10,649,216.69               5,602,066.40

   废料销售                                 1,204,848.68               2,040,756.99

   原材料                                     245,689.29                   4,091.15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 2020 年 3 月开始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实质上已不
具有控制权,2020 年 3 月起不再将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三)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
制了 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需扣除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营
                                   第 3 页 共 4 页
业收入扣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备 注

营业收入                        21,291.30          42,344.7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主要是房产租赁收
其中:其他业务收入               1,209.98             764.69
                                                               入、边角料销售等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09.98             764.69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0,081.32          41,580.09

    (四)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计划和实施了核查工作,在核
查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获得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
制了 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构成明细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的规定编制的 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需扣除的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已扣除充分,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其他
收入。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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