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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山

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能够确保公司回笼投资资金及收益,增加

公司经营性现金,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迁林                   许世英                   梁   坤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