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4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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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兴塑料新材
料有限公司和山东道恩特种弹性体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4.0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83.0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
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
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
重大投资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
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
价。”,公司未将在 2018 年并购的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
价范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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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利润总额 5%的错报认定
为重大缺陷,对金额超过利润总额 2%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
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变更、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③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重要业务缺乏控制以及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⑤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
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 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
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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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
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④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