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6-05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公司”、“发行人”)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
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5.2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20,8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28,709,433.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2,170,566.02 元(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
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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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
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
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
行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诺投资金额
1 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 14,550.80
2 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7,300.00
3 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 5,000.00
4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200.00
合计 29,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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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因“改
性塑料扩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
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
的专项账户进行销户。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因“高
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
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项目的专项账户进
行销户。
四、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
(TPIIR)产业化项目”。
(一)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对应的募投项目 账户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
15350701040077777 2,591.70
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 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
(二)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2,591.70 万元(包含存放
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收益和存款利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资金
息
万吨级热塑性医用
溴 化 丁 基 橡 胶 5,000.00 2,693.59 285.29 2,591.70
(TPIIR)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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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
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五、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
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目前已建成年产能 5000 吨,产品取得了美
国 FDA 认证和美国联邦药典 USP 六级认证,当前产品已经形成小批量销售,部分
产品正在客户验证中。鉴于目前国际形势变化,出口受到一定影响,国内产品应
用验证周期较长,目前拥有的 5000 吨产能能够满足当前客户的市场需求。公司
结合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实现股
东利益最大化,决定终止剩余 5000 吨年产能的建设。后期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计划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591.70 万元(包含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支出,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亦将予以终止。
七、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是基于公
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决定终止实施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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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
胶(TPIIR)产业化项目”终止并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 2,591.70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审慎做出的
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
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
自有资金账户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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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后,注销上述
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终止 IPO 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的终止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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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 李强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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