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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46.1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

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6.14 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
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
    4、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并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完成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手续。

       9、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的限售期分

 别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

 量的 4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第二个限售期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届满。

       2、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道恩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形,满足解除限售


                                         4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2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解除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限售条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公司 202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年 净 利 润 为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
                                                                    773,454,706.46 元,
3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较 2018 年净利润增
    备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上市公
                                                                    长了 590%,达到解
    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锁条件。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属业务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 单元 2020 年度业绩

4   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 考核全部达标,业

    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       务单元层面的解锁

    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比例为 100%。




                                       5
                                                                                   169 名激励对象中

                                                                                   有 5 名激励对象因

                                                                                   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励资格,公司已回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5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制性股票;其余 164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Y)           100%            60%        0%
                                                                                   果全部为 B 档以上,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 16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164 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6.1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8%。

                4、本次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获授限制性   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售
                                                                             数量占授予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数量   售的数量          限售的数量                     数量占公司总股
                                                                             性股票数量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本的比例(%)
                                                                                 (%)

 1     宋慧东        董事          8.5           3.4              2.55            40%             0.008%

 2     蒿文朋      副董事长        7.5            3               2.25            40%             0.007%

 3     田洪池    董事、总经理      7.5            3               2.25            40%             0.007%


                                                       6
 4     王泽方     常务副总经理         5                2         1.5           40%            0.005%

 5      吴迪        副总经理           4            1.6           1.2           40%            0.004%

 6     赵祥伟       副总经理           4            1.6           1.2           40%            0.004%

                 副总经理、董
 7     王有庆                          5                2         1.5           40%            0.005%
                    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
  8     谭健明                         5                2         1.5           40%            0.005%
                    务总监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318.85         127.54       95.655          40%            0.313%
        骨干(156 人)

       合计(164 人)               365.35         146.14       109.605         40%            0.358%


                 注: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原董事索延辉先生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原副总经理臧云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王泽方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480,581         14.82         -1,461,400    59,019,181         14.46


高管锁定股                       57,923,131         14.20                0      57,923,131         14.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57,450             0.63      -1,461,400    1,096,050           0.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570,234        85.18         +1,461,400    349,031,634        85.54


三、总股本                       408,050,815        100.00               0      408,050,81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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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

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

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

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

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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