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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恩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22-07-1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3 号”文核准,山东道恩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发行人”或“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22,773,504 股(含本数)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认为道恩股份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道恩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定价过
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道恩股份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

    申港证券指派贺晧、周小红作为道恩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Dawn Polymer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6 日


                                           2
 上市日期:                2017 年 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7456581228
 证券简称:                道恩股份
 证券代码:                002838
 注册资本:                409,492,278.00 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不含本次增发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              于晓宁
 董事会秘书:              王有庆
 注册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互联网网址:              www.dawnprene.com
 联系电话:                0535-8866557
 传真号码:                0535-8831026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
                           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经营范围:                属);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331,977.00          315,112.30   297,135.90    191,603.16
负债总计                               107,411.38           96,243.91    97,019.44     76,428.36
股东权益合计                           224,565.63          218,868.39   200,116.47    115,17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4,127.13          208,958.23   192,349.08    108,485.39
   注:2022 年 3 月末/2022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19,357.84     426,113.97     442,233.02    273,544.08
营业利润                               6,005.51      25,839.26      92,992.12     19,944.42
利润总额                               6,145.32      26,627.30     100,093.21     19,844.50
净利润                                 5,533.98      24,718.26      86,915.08     17,77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29.61      22,613.01      85,507.47     16,619.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
                                       4,098.74      19,956.48      77,345.47     15,292.3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45.98       -16,398.03     86,007.37      18,784.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23.64        10,593.05     -56,407.98    -13,68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33.40            265.02     -14,888.45      2,871.0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91.08          -102.44         -36.82        -34.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27.30        -5,642.40     14,674.12       7,935.98


     2、主要财务指标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01           3.48           3.53           1.91
速动比率(倍)                            2.25           2.43           2.47           1.3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5           5.82           7.56           5.79
存货周转率(次)                          2.73           8.93           8.92           6.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80%         23.36%         29.06%         31.4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36%         30.54%         32.65%         39.89%
每股净资产(元/股)                       5.23           5.11           4.71           2.6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19          -0.40          2.12           0.47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56           2.11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55           2.07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0           0.49           1.91           0.3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        11.33%         56.42%         16.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1.94%         9.98%         51.38%         15.09%
资产收益率

                                           4
五、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23 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底价为 14.68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20.62 元/股,发行价
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40.46%,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7,415,128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71,499,939.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1,490,756.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0,009,182.74 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家,本次发行发行对象、配售股份数量、配售

                                    5
  金额及股份锁定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84,287     209,999,997.94                6
 2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22,211      84,999,990.82                6
 3     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0,717       9,499,984.54                6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                                                         4,849,660      99,999,989.20                6
                     限合伙)
 5                      UBS AG                             1,454,898      29,999,996.76                6
 6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12,415      24,999,997.30                6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91,755      71,999,988.10                6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79,728      79,999,991.36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34,626     109,999,988.12                6
 10                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424,831      50,000,015.22            18
                      合计                                37,415,128     771,499,939.36                -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8,725,500             14.34%            96,140,628            21.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0,766,778             85.66%           350,766,778            78.49%
          合计                 409,492,278            100.00%           446,907,406           100.00%
       注: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以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总股本为计算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道恩集
  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于晓宁先生、韩丽梅女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
  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6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7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事项                                      安排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
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 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发行人资产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的内控制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
利益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导和关注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照有关
见                            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行人的信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
                            以确保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和规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
                            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约
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

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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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贸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法定代表人:邵亚良
     保荐代表人:贺皓、周小红
     项目协办人:龙莹盈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传真:021-20639696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受道恩股份委托,申港证券担任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
承销商。申港证券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申港证券本
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
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
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审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认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申港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

                                      9
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的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龙莹盈

    保荐代表人:

                                贺 皓                      周小红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邵亚良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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