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3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收购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股权收购有助于公司稳步实现发展战略,进一步完
善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以中联
资产评估集团(青岛)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青咨字【2022】
第 1-007 号)评估结论为估值基础进行定价,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
价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以下无正文)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政懋 许世英 梁 坤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