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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恩股份: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3-2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道恩高分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股份”、“公司”、“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道恩股份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包含子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
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包含子公司)拟继续开展PP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
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
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
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
敞口相匹配。

    (二)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包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
需要,公司(包含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最高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包含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包含子公司)生产经
营所需PP原材料。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
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包含子公司)预计动用
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PP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
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
续性。公司(包含子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包含子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PP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
(包含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
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
司(包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
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
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
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并减少损失。

    五、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包含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
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
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包含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
作规程;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
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
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
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
常经营的影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道恩股份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贺皓                     周小红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