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04-12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1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29,256.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27,056.6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33.00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23.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
号)。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16,023.69
2 年屠宰加工3,600万羽家禽项目 10,000
合计 26,023.69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
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63.7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集资金 集资金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募投项目已于
年屠宰生猪50
2015 年 10 月投产;1 万吨肉制品
1 万头及1万吨肉 16,023.69 14,792.05 92.31%
加工项目原预计 2018 年 01 月 02
制品加工项目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年屠宰加工
2 3,600万羽家禽 10,000 10,000 100% 2015 年 11 月 30 日已投产
项目
合计 26,023.69 24,792.05
备注:1、截至2017年1月1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24,835.71万元,根据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4,792.05万元。2017年1月22日已经
置换完毕。
2、2017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借款的形式提供
给全资子公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1,231.64万元,用于实施“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0%,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
也可以提前偿还。2017年2月8日公司已经向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完毕。
3、2017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使用金额不超过1,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其中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其中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 本次延期调整前预计项目 本次延期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1
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为 2018 年 01 月 02 2019 年 01 月 02
备注:“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募投项目已
于 2015 年 10 月投产。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肉制品市场销售情况判断,公司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 50 万
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投产后,肉制品新增产
能短期内还将难以消化,尚需时间进一步开拓销售市场。因此,为了更加有效地
使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论证,决定延长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
目建设期一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谨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
表了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及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