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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统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04-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对华统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文件,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1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6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29,256.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27,056.6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33.00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23.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
号)。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16,023.69
     2         年屠宰加工3,600万羽家禽项目                                           10,000.00
                            合   计                                                  26,023.69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
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63.76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集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集资金      资金总额                           状态日期
                                                                   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募投项
          年屠宰生猪
                                                                   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投产;1
          50 万 头 及 1
 1                        16,023.69         14,792.05     92.3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原预计
          万吨肉制品
                                                                   2018 年 01 月 02 日达到可使
          加工项目
                                                                   用状态。
          年屠宰加工
 2        3,600 万 羽     10,000.00         10,000.00    100.00%   2015 年 11 月 30 日已投产。
          家禽项目
         合    计         26,023.69         24,792.05
    备注:1、截至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24,835.71万元,根据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4,792.05万元。2017年1月22日已经置
换完毕。
    2、2017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借款的形式提供
给全资子公司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1,231.64万元,用于实施“年屠宰生猪50万头及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0%,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
也可以提前偿还。2017年2月8日公司已经向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完毕。
    3、2017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使用金额不超过1,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其中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本     其中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
                              次延期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      本次延期调整后预计项目
  1      及 1 万吨肉制品加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01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工项目
                              月 02 日                        为 2019 年 01 月 02 日
    备注:“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募投项
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投产。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肉制品市场销售情况判断,公司募投项目“年屠宰生猪 50 万
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短期内
还将难以消化,尚需时间进一步开拓肉制品销售市场。因此,为了更加有效的使
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论证,决定延长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期一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谨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年屠宰生猪 50 万头及 1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中的“1 万吨肉制品加
工项目”延至 2019 年 1 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及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
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航飞                夏   翔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