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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公
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斌、童慧明、张启祥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