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以及视源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视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 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9,634,425.06元(受利息收入影响, 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7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5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930,000.00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881,62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17年1月13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7】第ZC10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核准/备案号 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 1 37,286.44 31,594.18 140100395129018 心建设项目 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 2 18,617.75 18,617.75 140100395119019 建项目 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750.12 3,750.12 140100652019008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0,000.00 17,126.11 - 合计 79,654.31 71,088.16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 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 2017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蓄能大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分别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视睿”)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8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视琨”)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平架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严格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广州视源电子 智能电视板卡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 699068216752 40,204.53 中心建设项目 广州蓄能大厦支行 公司 智能电视板卡产品 广州视琨电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90729200284208 35,433,600.48 中心建设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公广州天平架支行 交互智能平板产品 广州视睿电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90729200262840 34,135,769.24 扩建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广州视源电子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 441160301018800011677 14,385.39 目 广州东圃支行 公司 广州视源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 120908257010701 10,465.42 广州海珠支行 公司 合计 - - - 69,634,425.06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1,795.9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29号《专项鉴证报告》。 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变更“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 的实施地点,项目原计划以购置办公场所设立办事处,其中南京、杭州、太原、 北京和武汉五个办事处,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四个办事处。 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部分变更“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项目原实 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共同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同时,公司以“智能电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中的8,700万元增资至广州视琨,用于实缴注册资本。 截至2017年8月4日,广州视琨已收到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87,000,0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验,并于 2017年8月9日出具信会师粤报字【2017】第11094号验资报告。 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交互智能平板产品扩建项目将原计划以购置办 公场所方式设立的办事处——“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贵阳”四个办事处 调整为“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长春、长沙和南宁”六个办事处;智能电 视板卡产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192号”调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和广州市开 发区东区开发大道以东、连云路以南”地块(具体地址描述以行政地址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截至 2018 年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 序号 募投项目 月 21 日 12 月 21 日 累计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金额 手续费支出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智能电视板 1 卡产品中心 315,941,800.00 283,548,095.24 89.75% 3,083,737.38 3,637.13 35,473,805.01 建设项目 交互智能平 2 板产品扩建 186,177,500.00 155,317,102.10 83.42% 3,280,006.51 4,635.17 34,135,769.24 项目 信息化系统 3 37,501,200.00 37,758,495.94 100.69% 272,973.70 1,292.37 14,385.39 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 4 171,261,120.00 171,844,722.49 100.34% 599,101.49 5,033.58 10,465.42 金项目 合计 710,881,620.00 648,468,415.77 - 7,235,819.08 14,598.25 69,634,425.06 单位:元 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募集 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 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 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存放期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634,425.06元(受 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634,425.06元(受利息收 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80%,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结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但 超 赵 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