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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广州
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斌、童慧明、张启祥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