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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9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查核,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存
在较强的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交易定价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及市场通行方法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斌、童慧明、张启祥
                                                       2019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