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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0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
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斌、童慧明、张启祥

                                                       2019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