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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关于签署授权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2021-01-23  

                                                          关于签署授权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授权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7 月 4 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授权许可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视
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睿”)将班级优化大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商标(客户资源)授权给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闪畅信息”)经
营使用,授权许可费(含税)为 498.71 万元/年,授权许可期限为 5 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含税授权费合计为 2493.55 万元(“万元”
指人民币,下同)。详见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该《授权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签署,公司及
广州视睿已按期收到闪畅信息支付的第一年授权许可费。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授权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以下简称“本事项议
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广州视睿与闪畅信息签署《授权许可协议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同意依据协议内容调整授权许可费的支
付安排。

    因公司董事长王毅然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担任闪畅信息的执行董事,闪畅信息
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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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关联董事王毅然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黄
正聪、于伟、尤天远因与关联董事王毅然为一致行动人,亦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KGK5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丽微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1 日

    经营期限:2017 年 3 月 21 日至长期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 192 号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广州丹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桂投资”)
持有闪畅信息 100%股份,自然人陈丽微持有丹桂投资 44.69%的股份,为闪畅信
息的实际控制人。

    闪畅信息由丹桂投资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以货币形式出资 1000 万元设立,
主营业务至今未发生变更,经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闪畅信息实现营业收入 3,852.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84.7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637.41 万元,净资产为 1,219.13 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王毅然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担任闪畅信息的执行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闪畅信息构成公司的关
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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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截至公告日的核查情况,闪畅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 协 议 的 主 要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已 于 2020 年 7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7)。本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广州闪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经各方同意,原协议第六条第 3 项约定“后续四期授权许可费应于每年的 6
月 1 日前支付”变更为“自第二年授权许可费开始,后续四期授权许可费按季度支
付,即闪畅应于每年 7 月 1 日、10 月 1 日、1 月 1 日、4 月 1 日前支付当季度的
授权许可费”。

       本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的内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规定的内容,
以原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自三方签章且经过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后生
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系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构成协议条款的实质性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2021年1月18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期间,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闪畅信息(含丹桂投资、广州立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累
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75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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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事项系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授权许
可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事项系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构成协议条款的
实质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已回避。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授权许可协议

       5、授权许可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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