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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源股份: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4  

                                                                            关于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727,020.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0年实
现的净利润61,727,020.70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172,702.07元,加
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247,488,056.02元,减去因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而派
发的现金红利489,665,583.37元,因处置子公司按权益法追溯调增年初未分配利
润1,857,444.15元,2020年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15,234,235.43元。2020年,
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1,523,935.57元。依
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依据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0
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15,234,235.43元。

    结合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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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以公司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668,030,9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利10元(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68,030,956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定分配总额。公司剩余
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符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及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本次利润
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
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分红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广州视源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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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
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切实落实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充分听取了我们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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