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文颖先生、
陈铁坚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离职激励对象陈廷勇、邓文博、刘雄、张勇、杨胜、
李品、黄畅 7 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 7 人已获授但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
上述 7 人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40 万股,并以调整后回购价
格 12.5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
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终止与之配套的《湖南泰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 7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61.10 万股,并以调整后回购价格 12.55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