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10-1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 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8.40 万股,同时,公司拟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7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共计 161.10 万股,合计将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169.50 万股。上述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14169.50 万股减少为 1400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4169.50 万元减少为 14000.00 万元。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修订前 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69.50 万元。 140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000
14169.5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