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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嘉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集体商议、讨论后拟定。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稳健、
财务状况良好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本
次利润分配建议,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2018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税后净利润 54,212,081.61 元。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421,208.16 元,加上历年留
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 274,485,403.30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日
的公司总股本 1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
税),不派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向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 14,000 万元,转增股票数为 7,000 万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 2018 年度报告
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
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 12 个月内亦
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
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特向投资者提示以上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