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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7-1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

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
后,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相关制度,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
成果。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陈明、宋思勤、赵德军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