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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对照表2018-08-18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对照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待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改对照表如下:

    1、修改前: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备注
                                                     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激励对象自愿承诺:自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次解除限售                                          25%   该次解除限售之日起,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追加 24 个月锁定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激励对象自愿承诺:自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次解除限售                                          25%   该次解除限售之日起,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追加 12 个月锁定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次解除限售                                          25%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四次解除限售                                          25%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全体被激励对象均自愿承诺: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次解除限
售之日,其该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追加 24 个月锁定期;于第二次解除限售之日,
其该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追加 12 个月锁定期。

    修改后: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备注
                                                    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次解除限售                                         25%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次解除限售                                         25%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次解除限售                                         25%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四次解除限售                                         25%          ——
                 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关于本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相同地方,
都按此条款修改。

    除上述修改外,《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