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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8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 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
方 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
成 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 提 交 公司 股 东 大会 审 议 。

    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8)


     考虑到税务因素及为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解锁要求,公司拟对《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计划的时间安排”之三“本计划的限
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条款进行修改,《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有相同地方,都做相应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 表 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针对公司《关于修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 议 案 》, 独 立 董 事 、 监 事 会 发 表 了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
时报》。

     隆晓燕、梁甫华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二人系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8 年 9 月 4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

    特 此 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