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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5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 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 (财会【 2018】15 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深圳 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
计 政 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 本 次会 计 政 策变 更 的 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 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
范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提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 2018 年 6 月 15 日 , 财 政
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 〔 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财会〔 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
相 应 变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前 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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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 及 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
于 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变更,仍按照
财 政 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 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收入确认变更

     1、 变更原因

     公司前期出口货物,需要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出口,公司根据合同
约定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出口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与供应链公司以及
客户进行两层对账确认,中间程序繁琐,效率相对较低,为提高效率减
少 中 间环节, 2018 年外销货物,部分采取自行报关。

     根据上述公司自行办理出口货物,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 变更。

     2、 变更前采用的收入确认

     本公司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出口: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供应链公司报
关 出 口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与供应链公司以及客户进行两层对账确认,
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本 能 够可靠地计量。

     3、 变更后采用的收入确认

     本公司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出口: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通过供应链公司
报关出口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与供应链公司以及客户进行两层对账确
认,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产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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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本 公 司 自 主 报 关 出 口 : 主 要 执 行 离 岸 价 销 售 ( FOB) 贸 易 方 式 及
成 本 加保险费加运费销售( CIF)贸易方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方
式发运。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 /订单存在各种贸易条款,本公司
根据贸易条款判断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点,并相应确认收入。视贸
易条款不同,在货物已报关出口,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主要风险报酬已
转 移 给买方且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

     二 、 本 次会 计 政 策变 更 对 公司 的 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根 据 财 政 部 《 关 于 修 订 印 发 2018 年 度 一 般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格 式 的 通
知》(财 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 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
及 应 收账款” 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 入
“ 其 他应收款”项目;

     3. 原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和 “ 固 定 资 产 ” 项 目 合 并 计 入 “ 固 定 资 产 ”
项目;

     4. “工程物资”项目归并 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 据
及 应 付账款” 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 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 入
“ 其 他应付款”项目;

     7. “专项应付款”项目归 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
独 列 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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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10. 新 增 “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 项 目 , 将 原 在 “ 营 业 外 收 入 ” 和 “ 营 业
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
流 动 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11. 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
资 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收入确认变更

       本次收入政策变更主要由于公司外销出口模式发生变化,原通过供
应链公司出口模式转变为公司自主报关出口、直接与终端客户交易,业
务 实 质未发生变化,因此对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 董 事会 、 独 立董 事 、 监事 会 关 于本 次 会 计政 策 变 更的 意 见

       1、公司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颁布了《关于
修 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
及企业自己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
年 净 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
董 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 董事意见:公司本次 会计 政策变更 是执行财政部 的通知要求
及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 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 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 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 2018〕15 号)及企业自己实际
业务情况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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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 本 次变 更 履 行 的 决 策 程序

     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 备 查文 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 十七 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 。

     特此 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