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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20-06-12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同
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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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 年 4 月 1 日,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4、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5、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
计划的实施工作,已召开内部沟通会议,与员工确认认购事宜,及时调整员工的
认购金额,草拟并向员工下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意向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且尚未开始购买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后,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施工作,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鉴于相关融资政策发生变化及
市场原因,公司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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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
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
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
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议案》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的内容符合目前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也符合《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需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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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七、监事会意见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
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