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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0-06-1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TXD TECHNOLOGY CO.,LTD.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0 年 6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0077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深圳同兴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同兴达”)会同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北京德恒”、“申请人律师”)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
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核查以及回复说明。现就反
馈意见具体回复说明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




                                     1
                                                              目 录
问题 1、本次拟募集资金 8.5 亿元,用于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和
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2)结合意向性或在手订单分析新增产能是否能有
效消化;(3)新增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区别,结合新增产品所在市场供需、竞争、现有销售价量
等情况说明募投产品单价、销量测算以及项目最终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4)结合前次募投
项目及同行可比公司项目建造成本、公司现金流及货币资金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
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 4
问题 2、报告期内申请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超过 80%,最近三年申请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从
7.42 亿元增至 21.87 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从 5.78 下降到 3.68,2019 年末占总资产的 34.17%。
请补充说明:(1)上述资产结构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
应收账款增幅远超同期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在信用政策未改变的情况下主要客户报告期内
实际回款周期是否存在显著变化;(3)因客户深圳联尚通讯经营不善破产重整,申请人 2019
年对其 4708.38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对应销售业务发生时间及
交易内容、申请人对客户资信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客户准入及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
是否健全;(4)2019 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占比 65.97%。请列示欠款方名称、金额及占比,
说明是否与前五大客户匹配,并结合期后回款及同行对比情况说明 2019 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测
算是否谨慎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 19
问题 3、申请人 2017 年首发上市,营业收入从上市当年的 36.66 亿元增至 61.96 亿元,但扣非归
母净利润从 1.08 亿元降至 205 万元。2019 年利润总额 1.24 亿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39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销售收入尤其是对闻泰科技的销售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可
持续性,未来是否存在客户变动风险;(2)结合费用明细内容、发生用途等详细说明各期间费
用金额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并结合毛利率及其他影响因素充分且定量分析上市后扣非归母净利
润逐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点,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3)影
响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
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4)申请人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
收入、费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依据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及
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 32
问题 4、最近三年申请人存货账面价值由 7.46 亿元增至 14.34 亿元,其中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占
比超过 50%。请结合期末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存货金额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申请人“以销
定产”模式相符,结合同行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
发表核查意见。 ........................................................................................................................ 57
问题 5、2019 年申请人收购了展宏新材 51%股权。标的资产主营显示器所用偏光片,为申请人
上游企业,2017 年成立,2019 年营业收入 1.56 亿元。请补充说明展宏新材主要客户来源,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对申请人的销售,如有,请说明销售产品数量、
价格、毛利率、定价是否公允。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 61
问题 6、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
(包括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 64
问题 7、根据申请材料,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与钟小平、刘秋香夫妇股权质押比例较高。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
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2)股权质押是否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
定。(3)是否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其
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 65
问题 8、根据申请材料,第一大股东万锋先生、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终止可转债发行方案并变
更为非公开发行的原因;(2)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
                                                                       2
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申请人主要股
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
认购对象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
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
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 70
问题 9、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为融资合同等存在较多对外担保情况。请申请人补充
说明,申请人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
表核查意见。 ........................................................................................................................... 74
问题 10、根据申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赣州同兴达的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申请人及子公司租赁大量房产用于办公、住宿和仓储。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尚未取
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及占比,是否属于核心经营资产,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原因,
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2)租赁房产的权
属或租赁手续的瑕疵情况,是否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
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 75




                                                                       3
    问题 1、本次拟募集资金 8.5 亿元,用于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
显示模组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具体建
设内容,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
形;(2)结合意向性或在手订单分析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3)新增产品
与现有产品的区别,结合新增产品所在市场供需、竞争、现有销售价量等情况
说明募投产品单价、销量测算以及项目最终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4)结合
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可比公司项目建造成本、公司现金流及货币资金等情况说
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置换
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一)具体建设内容

   1、募投新增产品市场应用

    随着面板技术的不断进步,手机屏幕尺寸提升已达极限,除显示材料的升级
以外,高屏占比(全面屏)脱颖而出。全面屏通常是指真实屏占比可以达到 80%
以上,拥有超窄边框设计的智能手机,异形全面屏是在全面屏的基础上,运用包
括 U 型、冒孔等各种高精度异形加工制造工艺的智能手机,目前,华为、苹果、
三星、小米、vivo、OPPO 等全球手机厂商的主流智能手机产品均应用了异形全
面屏,异形全面屏智能手机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尤其年轻消费者的喜爱。本次募
投项目新增产品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主要应用于异形全面屏智能手机。

                                        全面屏智能手机
 项目
             传统全面屏智能手机                     异形全面屏智能手机
主要出
                2016-2017 年                        2017 年下半年至今
货年份
                                        1、18:9 以上屏幕,屏占比 80%以上甚至更高,
         1、18:9 以上屏幕,屏占比 80%
                                        视野界面更大;
产品特   以上,视野界面大;
                                        2、屏体四角、内外部采用包括 U 型、盲孔、水
  性     2、屏体四角采用直角设计、屏
                                        滴等异形设计和切割工艺,拥有屏体外形更轻
         体相对薄、边框相对窄
                                        薄、边框超窄、显示内容更丰富等明显特征;
应用显
          传统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               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
示模组
主要实   直角、显示屏等常规全面屏智     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等全面屏智能手机

                                           4
现方案   能手机
                                      刘海屏:iPhone11、HUAWEI mate30 Pro;小米 8,
                                      OPPO A5
机型代   HUAWEI mate10、三星 galaxy   水滴屏:三星 Galaxy A90、HUAWEI P30、OPPO
  表     s9+、vivo X20、OPPO R11s     R17、vivo G1;
                                      挖孔屏:三星 Galaxy S20、小米 10、HUAWEI P40、
                                      vivo X50;




代表手
  机




    相较于传统手机屏幕,全面屏因具有视野界面更大、显示内容更丰富、品质
更高、外形更轻薄等优点,可以给予消费者更佳的视觉体验,现已成为智能手机
市场的主流。主要手机厂商华为、苹果、三星、小米、vivo、OPPO 等都已在自
己的主要产品中应用了全面屏,并向中低端机型不断渗透,市场前景广大,根据
CINNO Research 的统计,2017 年全面屏在智能机市场的渗透率仅为 6%,2018
年约为 50%左右,2021 年将增长至 93%,未来三年内全面屏手机将有望基本覆
盖智能手机市场。而根据 IDC 预测,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未来数年将长期维持
在 13-14 亿部左右,在全面屏手机渗透率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全面屏手机出货量
将持续上升,从而为公司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产能消化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行业中全面屏智能手机存在包括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等多种实现方案,各方
案基本均要求对手机显示面板进行包括 U 型、钻孔在内的各种异形切割、精雕
打磨和贴片组装等高精度加工制造,促使当前全面屏智能手机基本均需采用异形
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

    2、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5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
项目”引进高端生产装备,建设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全自
动生产线。该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             占总投资比例        募集资金投入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60,100.00                87.86%          60,000.00
     2         基本预备费                3,005.00                 4.39%                  -
     3         铺底流动资金              5,299.00                 7.75%                  -
          项目总投资                    68,403.00               100.00%          60,000.00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 68,403.00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投资
60,1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60,000.00 万元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随着下游终端品牌手机出货量逐年增长,公司现有的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
模组产能已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本募投项目建设达产后将扩充公司异
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产能,有效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严重不足的现象,大幅提
升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和供货满足程度,快速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
能力。

       (二)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设备购置及安装

       根据智能手机行业发展趋势和募投产品的市场定位,并结合已有的异形全面
屏触显一体化模组成熟的生产经验,公司将引进异形切割机自动线(双刀)、异
形封胶机、激光切割机、全自动 AOI 检测机、贴片机、FOG 绑定机、全贴合机、
背光机、高温贴覆机、侧边封胶机等先进制造设备,合计投资 60,100.00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内容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台、套) 金额(万元)
 1       异形切割机自动线(双刀)                    8              150.00        1,200.00
 2       异形封胶机                                  8              120.00          960.00
 3       CNC                                        10              150.00        1,500.00
 4       激光切割机                                 10              450.00        4,500.00
 5       CELLCT1AOI(自带清洗机)                    10              300.00        3,000.00

                                               6
序号            设备内容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台、套) 金额(万元)
 6     贴片机                                 14                 620.00      8,680.00
 7     CELLCT2AOI                             14                 180.00      2,520.00
 8     上料机+端子清洗一体机                  14                  42.00        588.00
 9     COF 邦定机                                 8              280.00      2,240.00
 10    COG 邦定机                             14                 180.00      2,520.00
 11    FPC 上料机                             14                  22.00        308.00
 12    FOG 邦定机                             14                 115.00      1,610.00
 13    AOI(粒子)自动检测机                   14                  90.00      1,260.00
 14    封胶(AOI)自动检测机                   14                 180.00      2,520.00
 15    收料机(Buufer)                         14                  15.00        210.00
 16    LCD 全自动上料清洗机                   14                  59.00        826.00
 17    CG 上料机                              14                  37.00        518.00
       CGAOI 检测(含抛料机料)自
 18                                           14                  88.00      1,232.00
       动检测机
 19    硅硐胶(AOI)自动检测机                 14                  70.00        980.00
 20    全贴合机(带 AOI)                      14                 262.00      3,668.00
 21    在线脱泡机                             14                  90.00      1,260.00
 22    外观 AOI 自动检测机                    14                 310.00      4,340.00
 23    UV 机                                  14                  50.00        700.00
 24    背光机(AOI)                           14                 197.00      2,758.00
 25    下料机                                 14                  40.00        560.00
 26    焊接机(AOI)                           14                 173.00      2,422.00
 27    高温胶、导电布贴覆机                   28                  25.00        700.00
 28    覆膜机改成收料机                       14                  35.00        490.00
 29    全自动复测 AOI 检测机                  14                 350.00      4,900.00
 30    自动包装机                                 2               80.00        160.00
 31    自动物流配送机器人                     40                  10.00        400.00
 32    MES 系统扫码                           42                   1.50         63.00
 33    MES 系统扫码                          140                   0.80        112.00
 34    MES 系统工控机                        280                   0.20         56.00
 35    MES 系统喷码机                         14                   6.50         91.00
 36    标签打印机                             18                   2.40         43.00

                                         7
序号            设备内容              数量(台/套)    单价(万元/台、套) 金额(万元)
 37     MES 系统扫码                           420                0.12         50.00
 38     MES 喷码转贴机                          14               11.00        154.00
                               合计                                        60,100.00

       2、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
留的费用,基本预备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基本预备费率,基本预备费率取 5%,
共 3,005.00 万元。

       3、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资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
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增加额的一定比例计取,经测算,本募投项
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5,299.00 万元。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 68,403.00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投资 60,100.00 万元,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募资 60,000.00 万元全部投向设备购置及
安装工程。公司长期专注于液晶显示模组领域,对智能手机全面屏实现方案、品
质技术、发展趋势有着深厚理解和快速响应能力,并凭借现有丰富的异形全面屏
一体化模组生产经验及研发技术储备,科学严谨制定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
一体化显示模组产能的生产线建设所需的必要机器设备和配套装备,各设备购置
及安装安排的投资规模审慎、合理,本募投项目总投资具备合理性。

       (三)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开始实际建设,仅
开展前期可行性论证规划等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
会日前投入的情形。

       二、结合意向性或在手订单分析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

       截至 2020 年 5 月末,公司拥有异形全面屏一体化模组产品意向性及在手订
单合计达到 3,850 万片。根据 2020 年 1-5 月已实现销量并结合前述在手及意向性
订单,公司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产品 2020 年预计销售数量 5,000 万片以
上。
                                           8
    如上所述,异形全面屏有望基本覆盖智能手机,异形全面屏在未来较长一段
时间内,成为手机显示模组的主流出货模式。从发行人正在开发、客户需求反馈、
手机市场高屏占比主流需求等综合信息看,未来两到三年内,发行人显示模组将
主要以异形全面屏为主,预计年出货量将攀升至 1 亿片以上,公司异形全面屏触
显一体化模组的产能缺口将超过 6,000 万片。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年(2023 年
左右)新增产能 6,000 万片,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实现全部消化。本次募投项目
系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所做出的重要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促进公司营收持续增长,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多财富。

    三、新增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区别,结合新增产品所在市场供需、竞争、现
有销售价量等情况说明募投产品单价、销量测算以及项目最终效益测算是否谨
慎合理

    (一)新增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区别

    本募投项目新增产品为采用异形切割、全贴合工艺制作而成的异形全面屏二
合一显示模组,主要产品尺寸型号包括 5.0-7.0 寸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
与公司现有液晶显示模组产品中的异形全面屏一体化显示模组产品无本质区别。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现有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产能的扩张。

    本次募投项目将引进高端生产设备建设全自动生产线,采用高精度切割、全
贴合、COG 及 COF 封装技术和高水平制程工艺,具备全自动化、规模化量产等
高生产效率特征;新增产品可满足全面屏智能手机不同实现方案的技术标准和性
能需求,有助于公司满足全面屏智能手机对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持续增长
的市场需求,促使公司进一步发挥出规模化生产效应,增强成本控制优势,抢占
市场先机,大幅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同兴达的盈利能力、品牌形象、
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

    (二)新增产品所在市场供需、竞争、现有销售价量等情况

    1、新增产品所在市场需求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应用于全面屏智能手机,2017 年-2019 年,全球智能
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14.60 亿部、14.10 亿部和 13.71 亿部,未来受益于庞大存量市
场带来的“存量换机需求”、“5G 通讯技术应用带来的手机增量需求”、“印

                                      9
度、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手机消费升级需求”等有利因素叠加,全球智能手
机将始终保持庞大的市场出货量。根据 CINNO Research 的统计,2017 年全面屏
在智能机市场的渗透率仅为 6%,2018 年约为 50%左右,2021 年将增长至 93%,
未来三年内全面屏手机将有望基本覆盖智能手机市场,从而为全面屏显示模组带
来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目前全面屏手机已经遍布三星、华为、苹果、小米、OPPO、vivo、联想等
全球主要品牌智能手机,最近三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及市场份额情况:

                                                                              单位:亿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三星             2.96            21.59%        2.90       20.57%       3.20       21.92%
华为             2.41            17.58%        2.10       14.89%       1.50       10.27%
苹果             1.91            13.93%        2.25       15.96%       2.34       16.03%
小米             1.26             9.19%        1.20        8.51%       0.90       6.16%
OPPO             1.14             8.32%        1.20        8.51%        1.2       8.22%
vivo             1.14             8.29%        1.02        7.23%       1.01       6.90%
联想             0.40             2.89%        0.39        2.75%       0.50       5.99%
其他             2.51            18.29%        3.04       21.57%       3.96       72.45%
 合计           13.71           100.00%       14.10      100.00%      14.60     100.00%
       数据来源:IHS、IDC、Counterpoint 等

       从上表可知,2018 年以来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有所放缓,但市场内部竞
争激烈,以“HMOV”(华为、小米、OPPO、vivo)为代表的国内手机厂商份
额逆势增长,苹果下滑较为明显,三星依然保持领先地位。全球智能手机的市场
集中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前六名厂商的市场份额从 2017 年度的 70%上升至 2019
年度接近 80%。除苹果外,“HMOV”、三星和联想等厂商市场份额从 2017 年
度的 59%上升至 2019 年度的 68%,2019 年出货量合计超过 9.3 亿部。

       公司已与全球主流品牌手机厂商“HMOV”、三星和联想等建立了全方位、
深层次的合作关系。2019 年,公司源自于“HMOV”、三星和联想的手机终端
销售占比达 80%以上。随着公司下游终端手机品牌市场份额的提升,将持续带动
公司全面屏显示模组出货量增加。

                                               10
    2、新增产品所在市场供给及竞争情况

    手机在功能、形态、尺寸、分辨率等方面的演进,不断倒逼上游供应链厂商
同步更新工艺,持续增加设备投入;随着智能手机向全面屏的进化,全面屏手机
要求对显示面板进行精度极高的异形切割、打磨和贴片组装,同时全面屏又有不
同的实现方案,包括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双屏、滑盖屏、机械升降等,不
同的方案对设备工艺的要求又不尽相同,从而对显示模组厂商的制程能力、工艺
水平提出了革命性的改变,使得显示模组厂商必须持续加大设备投入,改进工艺
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作为国内主要显示模组厂商,多年来紧随下游变化,资本
投入逐年增加,单位产线投资额已从 2012 年的小几百万级上涨至当前的千万级。

    大量中小显示模组厂商因无法持续投入资金满足下游终端需求,在市场竞争
中纷纷出局,目前手机液晶显示模组市场主要集中于发行人、合力泰、欧菲光、
信利国际等少数专业模组厂商和深天马 A、京东方 A 等上游原厂中,初步形成
寡头垄断竞争格局。

    3、新增产品现有销售价量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同兴达同行业各可比公司均未披露全面屏或异形全面屏
触控显示模组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同兴达 2019 年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销
售收入 27.91 亿元,销量 3,040.94 万片,平均售价 91.78 元/片。该类全面屏触显
一体化模组产品分布于 5 英寸-7 英寸不同尺寸系列,因不同尺寸系列产品的原材
料消耗、全面屏实现方案、切割难度、加工精度、应用的终端智能手机市场定位
等不尽相同,公司 2019 年全系列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实际销售均价区间
为 88.76 元/片-108.80 元/片。

    (三)说明募投产品单价、销量测算以及项目最终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1、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本募投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7.59%,税后投资回收期 6.94 年(含建设
期 2 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上内部收益率数据测算所依据的
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
  项目          T+24      T+36      T+48         T+60          T+72       T+84          T+96           T+108          T+120              T+132        T+144

营业收入    115,200       217,200   361,2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营业成本    116,377       200,276   326,424      465,458      466,104      466,735      467,342           467,915      468,440            468,902     465,493

期间费用        6,146      11,588    19,271         27,530     27,530         27,530        27,530         27,530          27,530          27,530      27,530

净利润          -7,323      5,634    12,438         18,502     17,953         17,417        16,900         16,414          15,967          15,575      18,472



         (1)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产品为异形全面屏一体化显示模组产品,主要包括采用 COG 封
装技术的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简称“COG 模组”)和采用 COF 封装技
术的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简称“COF 模组”)。根据近期市场有关产品
的销售以及公司实际的售价情况,结合募投产品的未来需求预期,按照审慎原则
确定本募投产品销售单价及未来几年可能的下降趋势作为经济评价的依据。产品
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T+         T+            T+          T+            T+            T+         T+            T+           T+          T+
     项目                T+24
                                    36         48            60          72            84            96         108           120          132         144
5.0 寸-7.0 寸
                         52,200     98,400    163,800        234,000    234,000    234,000       234,000       234,000      234,000       234,000     234,000
COG 模组

销量(万片)                600      1,200      2,1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单价(元/片)                 87          82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5.0 寸-7.0 寸
                         63,000 118,800       197,400        282,000    282,000    282,000       282,000       282,000      282,000       282,000     282,000
COF 模组

销量(万片)                600      1,200      2,1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单价(元/片)                105          99         94            94          94            94            94          94            94           94          94

     合计                115,200 217,200      361,2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516,000


         本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 COG 模组 3,000 万片和 COF 模组 3,000
万片的量产能力。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达产预期,预计 T+13—T+24 月(T
为建设起始日),产能利用率 20%;T+25—T+36 月,产能利用率 40%;T+37—T+48
月,产能利用率 70%;T+49—T+60 月,产能利用率 100%;T+60 月以后项目产
能利用 100%。

         本募投项目未来定位于承接高端产品订单,产品售价相对较高,预计 T+24
月投产时,COG 模组销售平均单价为 87 元/片,该单价与公司 2019 年异形全面
屏触显一体化模组平均售价(91.78 元/片)基本相当,价格合理;与 COG 模组
相比,COF 模组加工难度较大、良率偏低并需采用价值更高的驱动 IC 等,单价

                                                                           12
通常比 COG 模组高出 20%左右,预计 T+24 月投产时,COF 模组销售平均单价
为 105 元/片,该单价未超过公司 2019 年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实际销售价
格上限(108.80 元/片),价格合理。同时,考虑到异形全面屏显示模组技术逐
渐成熟和市场的竞争,预计 COG 模组和 COF 模组价格会随时间逐渐降低直至保
持稳定。

      由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单价、销量预测具备市价基础和审慎的
逻辑测算,谨慎合理。

      (2)营业成本测算

      ①材料成本

      本募投项目产品材料费的预测依据与单价预测类似,根据公司有关募投产品
原材料采购情况,结合产品材料未来需求预期,按照审慎原则确定本募投项目产
品材料费采购价格、未来几年可能下降的趋势和合理的良率变化情况作为经济评
价的依据。

      A、单位产品各年直接材料费价格预测:
                                                                            单位:元/片
序号               项目              T+24                      T+36         T+48 以后
  1     5.0 寸-7.0 寸 COG 模组                     73                 69             66
  2     5.0 寸-7.0 寸 COF 模组                     87                 82             78

      B、各年良品率影响增加的材料成本

序号                 项目            T+24               T+36      T+48      T+60 以后
  1     良品率                               85%          95%         97%          97%
  2     良品率影响增加材料成本比例           12%           2%          0%           0%


      ②其他成本

      直接人工按照本项目不同产能阶段预计所需配备的人员数量乘以单位工资
测算,单位工资参照公司现有生产和管理人员福利水平计算;燃料及动力费按照
预计产量乘以公司目前相关产品所消耗的单位动力费测算;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
根据机器设备在投产期内每年的折旧额计算,折旧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机器设备

                                        13
的折旧年限按 10 年计算,残值率为 5%。

    (3)期间费用测算

    期间费用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参考公司
2016-2018 年经营数据并剔除计入费用的股份支付金额,本项目销售费用按销售
收入 0.74%计取,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 4.60%计取。

    (4)税费测算

    本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赣州同兴达增值税进销项税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费
和教育经费附加分别为 7%和 5%,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

    (5)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测算

    公司将项目每年预测能够收到的产品销售收入与运营期结束后的固定资产
残值以及流动资金的回收作为现金流入,将项目每年预测需要投入的投资、运营
的成本及各项税收等作为现金流出,以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之差作为净现金流量,
将运营期内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期初为零时的折现率作为内部收益率。根据
测算,本募投项目的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94 年(含建设期 2 年),税后内部收
益率为 17.59%。

    综上,公司审慎确定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涉及产品销量、售价及变化趋势、
材料成本及变化趋势,各种税费率取值来源合理、依据充分,收入测算和成本费
用估算逻辑清晰,审慎合理。本募投项目最终效益测算具备谨慎合理性。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测算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四、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可比公司项目建造成本、公司现金流及货币
资金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一)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1、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建造成本情况

    同兴达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与本次募投项目类似项目的投资建
设情况:


                                      14
                                                                                          单位:亿元
                                                                                投资总
          项目名称(起                                    设备购
                                                  投资                          额/年产    投资总额范
公司      始或预计建            建设内容                  置及安   达产能力
                                                  总额                          量(元/        围
            设年份)                                        装
                                                                                  片)
                          建设生产厂房、配套设
          新建基于        施,升级公司部分                         年产
          ON-CELL 一      TFT-LCM 生产线,购                       3,600 万
同兴                                                                                      包括厂房建
          体化全贴合      进生产设备新增盖板                       片基于
达(前                                                                                    设装修、设
          技术液晶显      玻璃生产线和 OCA 全      3.00     1.34   On-cell 一      8.33
次募                                                                                      备购置安装
          示模组生产      贴合设备新建基于                         体化全贴
投)                                                                                      等工程费用
          线项目          On-cell 一体化全贴合                     合液晶显
          (2017 年)     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                       示模组
                          线
                                                                                          包括购地、
                                                                                          厂房建设装
          显示模组一      高端柔性显示模组生                       年产 1.2
                                                                                          修及配套设
          期项目          产线与高端 TFT 液晶     15.00        -   亿片显示       12.50
                                                                                          施、设备购
          (2019 年)     显示模组生产线                           模组
                                                                                          置安装等工
合力
                                                                                          程
  泰
                                                                   年产
          智能终端及      建设年产 1,200 万片智                                           包括建筑工
                                                                   1,200 万
          触显一体化      能终端触显一体化模                                              程费用、设
                                                   9.56     4.69   片智能终       79.67
          模组项目        组生产线及配套的曲                                              备购置安装
                                                                   端触显一
          (2016 年)     面盖板玻璃生产线                                                等工程
                                                                   体化模组
                                                                                          包括建筑工
          液晶显示模
欧菲                      实施液晶显示模组研                                              程费用、设
          组扩产项目                              20.77    17.46   -                  -
  光                      发生产                                                          备购置安装
          (2014 年)
                                                                                          等工程
          年产 6,000 万
                                                                   年产
          片异形全面      引进高端生产装备,新
                                                                   6,000 万               不包括厂房
同兴      屏二合一显      增年产 6,000 万片异形
                                                   6.84     6.01   片异形全       11.40   建设装修工
  达      示模组建设      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
                                                                   面屏显示               程费用
          项目            组全自动生产线
                                                                   模组
          (2020 年)
    注 1:以上根据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整理,部分项目未披露设备购置安装投资及产量情况。
    注 2:合力泰投建的智能终端及触显一体化模组项目(2016 年)产品包括智能穿戴设备、
智能硬件、智能手机的触显一体化模组及配套使用的曲面、2.5D、3D 盖板玻璃,配套产品
多,投资量大,致使智能终端触显一体化模组单位产出建造成本较大,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单位产出建造成本不具备可比性。
    注 3:信利国际未公开披露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
    注 4: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剔除 ST 类公司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中共有 373 家 A 股上市公司,其中欧菲光(002456)、合力泰(002217)业务及产品与公
司相似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此外,公司还选取了可比性较强的港股上市公司信利国
际(0732.HK)进行对比分析。

         从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投资规模均相对较大。同兴达本次年
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达产后单位产出建造成本平
均约为 11.40 元/片,处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单位产出建造成本 8.33 元/片与可比
公司合力泰 2019 年显示模组一期项目单位产出建造成本 12.50 元/片之间,表明

                                                    15
该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安排适当,建造成本具备合理。

       2、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各项投资构成及拟募集
资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       设备购置及安装        60,100.00                  是                  60,000.00
   2       基本预备费             3,005.00                  否                           -
   3       铺底流动资金           5,299.00                  否                           -
            合计                 68,403.00                  -                   60,000.00

       关于该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请参见本反馈问题回复
“问题 1/一/(二)投资数额测算过程及合理性”的回复内容。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投向该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
规模未超过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9,919.10     388,058.67    285,080.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529.53     346,409.63    277,926.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89.57      41,649.04      7,15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725.58     -24,213.81    -31,993.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6.62      -5,290.16     37,440.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3.67      12,185.70     12,601.6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大,营业收入从 2017 年度 36.64 亿元增长
到 2019 年度 61.96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30.30%,快速增长的经营规模促使公
司采购支付需求量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在票据结算销售货款规模持续增大的背
景下,适当增加应收票据的贴现和到期托收的现金流入规模以补充经营性资金需


                                             16
求,并且积极利用商业信用,持续加大开具应付票据结算采购款项以减少经营性
资金支出,公司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 27.79 亿元、34.64 亿元、47.05
亿元,现金流出规模持续增大。

    手机在功能、形态、尺寸、分辨率等方面的演进,不断倒逼上游供应链厂商
同步更新工艺,同时下游手机行业对液晶显示模组产品还具有大规模、多样化、
及时性的需求特点,为满足下游客户要求公司需持续进行生产设施设备的建设投
资。此外,为丰富产品线,公司还新建了摄像头模组产线。报告期内各期,公司
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达到 1.70 亿元、
3.43 亿元、4.36 亿元,各期投资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随着采购规模的增大,为积极利用商业信用,公司加大应付票据结算规模,
相应支付的保证金规模持续增大,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各期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04 亿元、2.89 亿元、3.47 亿元。与此同时,为补充营
运资金,公司各期通过银行借款筹措资金规模持续增大,截至 2019 年末短期借
款规模达到 6.18 亿,公司偿还短期债务的资金需求较大。

    综上,日益增长的经营规模促使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
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大,2019 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仅为 1,803.67
万元,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迫切需要通过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
资建设募投项目“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

    2、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库存现金                               13.02            5.27            1.83
银行存款                           38,647.43       36,851.50       24,669.24
其他货币资金                       82,930.05       50,346.30       24,463.18
           合计                   121,590.49       87,203.07       49,134.25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公司各期银行存款主要
用于满足公司基本的日常性经营性资金支付需要,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转,截
                                       17
至 2019 年末,银行存款余额仅 3.86 亿。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为开具应付银
行承兑汇票而存入的保证金,无法自由支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动用的货币
资金规模较小,经营性资金需求较大。

       3、补流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7-2019 年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30.30%,本次流动资金测算假设未来 3 年营业收入持续
保持 30.30%的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比采用 2019 年度财
务数据,具体补流规模测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占比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619,595.98    100.00%        807,332.55   1,051,952.99   1,370,693.03
应收款项融资          11,646.12     1.88%          15,174.88     19,772.84      25,763.98
应收账款             218,725.80    35.30%         284,999.36    371,353.70     483,873.26
预付账款              10,712.67     1.73%          13,958.60     18,188.03      23,698.97
存货                 143,418.86    23.15%         186,874.55    243,497.23     317,276.49
经 营性 流动 资 产
                     384,503.46    62.06%         501,007.38    652,811.79     850,612.70
合计
应付票据             118,654.35    19.15%         154,606.42    201,451.92     262,491.52
应付账款             194,544.69    31.40%         253,491.41    330,298.89     430,378.91
预收账款                1,227.19    0.20%           1,599.03      2,083.53       2,714.84
经 营性 流动 负 债
                     314,426.23    50.75%         409,696.86    533,834.34     695,585.27
合计
流动资金占用额        70,077.23    11.31%          91,310.52    118,977.45     155,027.43
   2020 年-2022 需要补充的流动资金总额                         84,950.20
    注:2019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中扣除了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银行存款保证金。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流动资金缺口为 84,950.20 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5,000.00 万元,小于经测算的未来三年公司
流动资金缺口金额,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及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8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
资情况和效益测算情况;

    2、获取并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内液晶显示模组产能产量及销售数据、募投新
增产品意向性及在手订单,查阅智能手机及有关全面屏触控模组需求的行业研究
性报告;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项目建设相关协议或可行性报告;

    4、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核查各期银行票据、货币资金、贷款
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明细;

    5、核查发行人现金流变化情况及经营性资金需求情况,核查并复核公司补
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的合理性;

    6、核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7、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业务负责人、募投项目建设负责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测算合理,不存在置
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够得到有效消化;
发行人本次募投产品销售单价、销量测算和最终效益测算谨慎合理;发行人本次
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问题 2、报告期内申请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超过 80%,最近三年申请人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从 7.42 亿元增至 21.87 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从 5.78 下降到
3.68,2019 年末占总资产的 34.17%。请补充说明:(1)上述资产结构与同行可
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远超同期收
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在信用政策未改变的情况下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实际回
款周期是否存在显著变化;(3)因客户深圳联尚通讯经营不善破产重整,申请
人 2019 年对其 4708.38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上述应收账款
对应销售业务发生时间及交易内容、申请人对客户资信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核
查程序,客户准入及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4)2019 年末前五名应
收账款合计占比 65.97%。请列示欠款方名称、金额及占比,说明是否与前五大


                                     19
客户匹配,并结合期后回款及同行对比情况说明 2019 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测算
是否谨慎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述资产结构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结构对比情况如下:

         2017 年末                欧菲光            合力泰         信利国际             发行人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58.83%           62.91%              46.65%         87.65%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41.17%           37.09%              53.35%         12.35%
         2018 年末                欧菲光            合力泰         信利国际             发行人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52.60%           62.73%              43.50%         84.11%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47.40%           37.27%              56.50%         15.89%
         2019 年末                欧菲光            合力泰         信利国际             发行人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58.89%           67.77%              44.05%         80.98%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41.11%           32.23%              55.95%         19.0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则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非
流动资产占比相应远低于同行业公司。资产结构存在前述差异主要系业务构成有
所区别所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构成及规模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9 年度/2019 年末
                                                                  固定资产、在      固定资产、在建
  项目       主营产品概述                                         建工程及无        工程及无形资
                               营业收入       主要产品占比
                                                                  形资产合计        产占资产总额
                                                                      金额              比例
                                          液晶(触控)显示模组
          除液晶(触控)显示
                                          占比 17.59%、摄像头模
          模组外,产品还包括
                                          组及光学镜头占比
欧菲光    摄像头模组及光学       519.74                                    136.22          33.59%
                                          59.85%、指纹识别模组
          镜头、指纹识别模组
                                          及 3dsening 模组占比
          及 3dsening 模组
                                          21.20%
          除液晶(触控)显示              液晶(触控)显示模组
          模组外,产品还包括              占比 59.96%、摄像头模
          摄像头模组、指纹识              组及指纹识别模组占
合力泰    别模组、TN/STN/        185.00   比 18.85%、TN/STN/电              69.55          20.67%
          电子纸显示类产品、              子纸显示类产品占比
          FPC 产品、化工类                8.82%、FPC 产品占比
          产品等                          4.63%、化工类产品占

                                               20
                                          比 4.74%

           除液晶(触控)显示
                                          LCD 面板及液晶(触
           模组外,产品还包括
                                          控)显示模组占比 65%、
           TFT-LCD 面板、摄
信利国际                        225.32    摄像头模组及指纹识                121.23          48.52%
           像头模组、指纹识别
                                          别模组和个人保健产
           模组、个人保健产品
                                          品及电子设备占比 35%
           及电子设备等
           2019 年之前主要为
                                          液晶显示模组占比
           液晶显示模组,2018
发行人                           61.96    83.76%、摄像头模组占                9.41          14.70%
           年起新增产品摄像
                                          比 14.37%
           头模组
    注: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
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剔除 ST 类公司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
共有 373 家 A 股上市公司,其中欧菲光(002456)、合力泰(002217)业务及产品与公司
相似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此外,公司还选取了可比性较强的港股上市公司信利国际
(0732.HK)进行对比分析。

     由上可知,与发行人相比,同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种类较多,除液晶显示
模组外,还包括了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LCD 面板等多类产线投资需要
“重资产”的产品,且各类产品均已有一定规模,产线投建涉及的房屋建筑、机
器设备和土地等不动产投资金额相应较大,促使同行业公司资产结构中非流动资
产占比较高;而发行人目前产品仍主要为液晶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业务 2017
年起方开始投资,且到目前摄像头模组产线投建尚未完全到位,公司整体不动产
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从而使得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低于同行业公司,资产结
构产生差异。

       (二)发行人资产结构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结构呈现出应收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特
点。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                   42.20%                    30.93%                  27.07%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27.67%                    32.69%                  27.22%

     发行人应收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具有合理性,原因如下:

     1、符合发行人经营模式特点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手机领域。本行业具有如下经
营特征:一、手机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定制化特征显著,型号众多,液晶模组厂
商必须按照下游客户指定的产品参数,提前组织对应规格型号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21
即液晶模组厂商在组织生产之前,必须充分准备生产所需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
形成系列半成品、产成品等;从行业生产周期看,液晶模组厂商从原材料采购完
成到产品销售确认通常需要 3 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液晶模组厂商需要保持 3 个
月左右不同阶段的存货余额满足后续销售需要,从而使得发行人存货余额较高;
其二,发行人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后,需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对小客户通常提
供 15 天至 60 天左右信用期或要求先款后货,给予大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 60 天
至 90 天左右,从而导致应收账款规模相应较大。

    由上所述,发行人从原材料采购完成到商品销售确认通常需要 3 个月左右的
时间,从产品完成销售到收回货款一般亦需 3 个月左右,前述经营模式特点决定
了应收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

    2、符合行业特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对比
情况如下:

       2017 年末            欧菲光           合力泰      信利国际     发行人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42.33%           20.67%      20.53%       27.22%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         41.38%           32.43%      34.94%       27.07%
         合计                  83.71%          53.11%       55.47%       54.29%
       2018 年末            欧菲光           合力泰      信利国际     发行人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44.77%           26.92%      26.92%       32.69%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         39.68%           45.26%      39.84%       30.93%
         合计                  84.45%          72.18%       66.76%       63.62%
       2019 年末            欧菲光           合力泰      信利国际     发行人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30.43%           22.74%      36.11%       27.67%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         41.73%           37.23%      28.72%       42.20%
         合计                  72.16%          59.97%       64.83%       69.87%
    注:信利国际定期报告未披露“应收账款”金额,仅披露了“应收账款及票据”的合计
金额。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应收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近,
同行业公司均呈现出应收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特征,发行人资产结
构具有合理性。

                                        22
    二、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远超同期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在信用政
策未改变的情况下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实际回款周期是否存在显著变化

    (一)发行人应收账款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611,436.78         51.45%       403,727.46    11.15%    363,232.25
应收账款余额         227,519.48         88.66%       120,595.74    58.64%     76,016.95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幅,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2018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下游手机终端市场份额的日趋集中,公司 2018 年加大力度贯彻实施“大
客户战略”,积极开拓、发展大客户,将研发、生产、销售资源向知名手机方案
商和品牌手机厂商的需求倾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 年收入增长基本由大
客户贡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长额
主营业务收入                            403,727.46          363,232.25        40,495.21
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                      342,944.63          251,255.14        91,689.49

    因公司执行差异化信用政策,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程
度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对小客户通常提供 15 天至 60 天左右的信用期或要
求现款提货,对大客户则一般给予 60 天-90 天左右的信用期,即大客户平均比其
他客户晚 30 天回款。因此,对大客户收入占比的增长,直接导致公司期末应收
账款增加,公司 2018 年末对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达 70%
以上。

    假设 2018 年的前十大客户执行与其他客户相同的信用政策,可早 30 天回款,
则公司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大致可以减少 33,151.31 万元(342,944.63*1.16/12),
应收账款余额预计将为 87,444.43 万元。该情况下发行人 2018 年末应收账款与收


                                                23
入变动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403,727.46               11.15%                      363,232.25
应收账款余额                  87,444.43             15.03%                       76,016.95

    由上表可知,在假设前十大客户执行与其他客户相同信用政策的情况下,公
司 2018 年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幅度基本保持一致。

    综上,公司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系公司销售规模向大客户集中
的结果,因大客户信用期较长,导致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公司实际情
况相符,变动具有合理性。

    2、2019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自 2018 年起,公司客户集中度大幅提高,销售收入基本均由大客户贡献。
由前所述,发行人给予大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 60 天至 90 天左右,因此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规模主要由该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决定。发行人
2019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同比变动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第四季度                                        2018 年第四季度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主营业务收入             224,857.86       103,191.38         84.81%             121,666.48
应收账款余额             227,519.48       106,923.74         88.66%             120,595.7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与当年第四季度收
入均基本相当。发行人 2019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相比 2018 年第四季度增加
了 103,191.38 万元,同比增加幅度为 84.81%,与应收账款增长金额和幅度均基
本相当。发行人 2019 年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系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所致,具有合理性。

    (二)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实际回款周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4
                        2019 年度/2019 年
          项目                               2018 年度/2018 年末          2017 年度/2017 年末
                               末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83.48%                       70.69%                   44.93%
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             175,129.93                    74,208.66                25,863.83
期后 4 个月回款金额            175,129.93                    74,208.66                25,863.83
期后 4 个月回款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注:受春节因素影响,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一般会晚一个月左右。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年末的应收账款期后 4 个月回款比
例均为 100%,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实际回款周期不存在显著变化。

       三、因客户深圳联尚通讯经营不善破产重整,申请人 2019 年对其 4,708.38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对应销售业务发生时间
及交易内容、申请人对客户资信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客户准入及应
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

       (一)深圳联尚通讯对应销售业务发生的时间、交易内容

      2019 年发行人已经完成对客户深圳市联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联尚通讯”)应收的剩余 4,708.38 万元账款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深
圳联尚通讯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交易主体          客户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   深圳市联尚通讯                           液晶显示模
  1                                               2018.11-2019.04                      4,036.71
         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组
         南昌同兴达精密光   深圳市联尚通讯
  2                                               2018.11-2019.04    摄像头模组         671.68
         电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          4,708.38

      由上表可知,公司对深圳联尚通讯的应收账款主要系深圳同兴达、同兴达光
电于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销售液晶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产品相应的货
款。

       (二)公司对客户资信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并建立了健全的客户
准入及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

      1、公司对客户资信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

      根据公司客户资质审批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会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严格的审
                                             25
查。相关审查如下:业务人员随时关注市场需求和客户前期回款状况,及时收集
网上资料及客户资信情况调查,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现场访谈、行业询问
等方式实时跟踪判断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汇总报告。公司根据前述报告综
合判断客户的资信、还款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形成客户资信评价体系,对资信
评价较低的客户要求持续加强资质核查程序。公司将客户资信核查纳入业务员考
核体系,要求做到对客户资信持续动态跟踪、评价修正和风险预警报告等

    深圳联尚通讯的母公司深圳市闻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闻
尚”)是一家生产创新型移动通信产品的智能支付终端和服务供应商,在中国、
印度、迪拜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生产研发基地,员工人数超 2,000 人,其中研
发人员近 300 人,其客户包括 Reliance、Karbonn、传音等手机品牌厂商,是行业
内的知名企业,拥有独立的印度手机品牌。公司与深圳闻尚从 2012 年起即开始
合作,在其债务危机爆发前,深圳闻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且与公
司保持了正常的购销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履行了必要的资质核查程序,并在合作
过程中持续动态跟踪对方的资信情况。

    公司对深圳联尚通讯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交易往来均发生在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彼时深圳闻尚债务危机尚未对外显现,且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2019 年 1 月收到深圳联尚通讯的多笔货款,累计达到 2,243.98 万元,公司对
深圳闻尚的资信评审未发生变化。当深圳联尚通讯后续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后,
公司立即根据销售回款管理办法对应收深圳联尚账款进行管控并采取积极追款
措施。在深圳闻尚债务危机爆发后,公司积极采取各种催收、追偿等措施追讨货
款。

    综上,公司对客户资信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

    2、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客户准入及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

    (1)客户准入制度

    根据公司客户资信审批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会对新客户准入及资信情况进行
严格的审查。相关审查如下:业务人员随时关注市场需求,针对有市场需求的客
户进行网上资料收集及公司资信情况调查,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客户生产经
营场所、商业洽谈和行业问询等方式,调研客户的基本概况、历史背景、经营团

                                     26
队、产品特性、市场信用、行业地位、经营规模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调查完成后业务人员汇总报告公司销售部门,通过资信审批,公司根据综合情况
确定是否引进新增客户体系。

    (2)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

    公司管理层对客户应收账款管理高度重视。为了加强风险防范,控制应收账
款规模,减少坏账损失,公司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并制定了严格的销售回
款管理办法。具体方面如下:

    ①合同签订与归档

    公司在客户下销售合同(或订单)时,要求客户盖上合同专用章并签字。双
方签订合同前,销售人员须对销售合同各项条款逐一审查核对,尤其是付款方式
和付款时间。经确认无误后,由经办人签名,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方可生
效。如果存在客户订单未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情况,系统下单人员可以拒收。
原则上所有客户订单都必须有客户的签字盖章,如有特殊客户订单不能盖章的,
下单人员需填写特殊客户审批申请单,框架合同有约定除外,经事业部销售经理
签字、事业部负责人审批后将备案提供给财务,财务知悉并在文件背后签字后,
下单人员方可在系统中下单。所有签署完成的销售合同由各事业部业务助理按月
整理归档,同时月底将当月订单发至财务部应收会计邮箱以留存电子档,一经发
现未按要求整理归档的,必追责相关责任人。当客户不按时付款,诉诸法律时也
有据可依。

    首次合作客户在下单时,业务助理应要求客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营
业执照复印件等。并按上述资料认真填写《新客户档案表》,将所有资料装订好
移交市场部服务中心存档,由市场部服务中心在 ERP 系统中填写完整新客户资
料,并向财务部提供相关复印件。

    ②信用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的信用情况实时进行调查和建档,并进行信
用等级设置,对处于不同等级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减少在赊销环节的信
用风险。同时,公司积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包括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收
款力度,建立收款预警和报警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27
信用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
客户信用等级    根据客户信息档案、以及回款情况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管控
    评定        客户类别》。划分为 A、B、C、D、E 五类。
                根据与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年交易额确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客户的信用
                管理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根据前期合作状况,重新评定信用额度。
客户信用限额
                在新客户合同评审时,由所属事业部、财务部根据客户基本状况、合同成
    评定
                本及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拟定该客户信用等级及限额。并交由所属事
                业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以及公司总裁审批。

    ③销售发货

    公司的发货单应参照销售订单生成,不允许超订单发货,公司对于发货单的
相应签署要求有着严格规定。业务助理应定时查看自己所负责的客户发货单据,
保证系统中的发货单均需开发票结算单据。生成发货单选用订单号时,对于同一
客户且相同型号的,应遵循先完结前面未结清订单再选用后面订单原则。系统中
销售订单表头资料应完整准确,退补货单据应遵循“一个客户”原则,即退货是 A
客户,补货亦为 A 客户。业务助理应每月整理汇总退补货单据,做好退补货对
账单及相关单据并传送至财务部结算。

    ④回款管控

    公司制定了《客户结算方式及回款时间要求表》,就对客户不同的结算方式
所对应的对账时间和回款达标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业务助理应严格按照上述
对账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财务部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制对账单,认真核对对账
单内容,保证数据准确无误后提交财务部复核。不得有任何理由影响开票及客户
回款。

    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由销售人
员专项负责,并根据销售人员的回款率考核业绩。财务部定期更新应收账款回款
状况,并提交销售人员回款率的考核指标。公司制定的销售回款方案及措施如下:

 货款催收                                     主要措施
               各事业部在发出货物后,在货款形成的初期进行适度催收,同时注意与客户
到期货款催     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时刻关注客户一切异常状况。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
  收准备       销售人员需信函、电话通知客户,预知其结款日期,并告知将在结款日按时
               前往拜访。
               对于逾期一个月以内的未回货款,其中关系重要的大客户及重点客户,要求
逾期货款催
               先耐心礼貌的采用信函、电话,亲自上门等方式沟通催收。经多番沟通无果
  收工作
               后,财务部发出“停货通知”。


                                         28
  货款催收                                     主要措施
               对于逾期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未回货款,通知计划部不再排单生产,
               以减少损失,直至前款收回。
               对于逾期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未回货款,若当下尚有未完结的销售订
               单,财务部通知采购暂停订购原材料,直至货款收回。
               对于逾期三个月以上的未回货款,要求销售人员不再接该客户的销售订单,
               并通知研发中心不开新项目,同时由合作律所发出律师催款函。

     综上,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客户准入制度,针对应收账款已建立起财务、营销、
售后、回款的多维度风险预警体系及应收管理办法,客户准入及应收账款相关内
部控制健全。

     四、2019 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占比 65.97%。请列示欠款方名称、金额
及占比,说明是否与前五大客户匹配,并结合期后回款及同行对比情况说明 2019
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测算是否谨慎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

     (一)发行人 2019 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及与前五大客户的匹配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名称、金额、占比及与前五大
客户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2019 年销售额排名
客户 W                                  118,907.66         52.26%       第一大客户
客户 Q                                   18,967.65          8.34%       第三大客户
客户 H                                   13,107.19          5.76%       第二大客户
客户 C                                   12,789.77          5.62%       第四大客户
客户 J                                   11,357.65          4.99%       第五大客户
               合计                     175,129.93        76.97%            -
    注:发行人 2019 年审计报告中披露的“2019 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占比 65.97%”未就
发行人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合并计算,在将同一控制的不同企业的应收
账款合并计算后,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占比 76.97%。

     由上表可知,2019 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与前五大客户相匹配。

     (二)发行人 2019 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测算的合理性分析

     1、发行人 2019 年末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9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765.37         4,765.37        100.00%
                          1 年以内               208,911.42             146.24        0.07%
                          1-2 年                  6,786.99             678.70       1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
                          2-3 年                  5,360.61         1,608.18         30.00%
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3-4 年                   199.80               99.90       50.00%
                          4 年以上                 1,495.29         1,495.29        100.00%

    2、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由前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年末的应收账款期后 4 个月回款比例
均为 100%,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1)截至 2019 年末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

    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

              项目                        欧菲光               合力泰            发行人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80.87%        100.00%       100.00%
计提比例
    注:信利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率情况。

    发行人按照单项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处于同行业公司范围内。

    ②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情况

         账龄                    欧菲光                  合力泰                  发行人
        1 年以内                          0.003%          0.3%-3.92%                  0.07%
        1-2 年                             10%       13.16%-19.67%                       10%
        2-3 年                             20%       21.63%-31.81%                       30%
        3-4 年                             50%               40%-100%                    50%
        4-5 年                             80%                   10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注 1:信利国际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注 2:合力泰按照不同信用客户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故计提率为区间分布。

    发行人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处于同行业公司范围内。

    (2)2019 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30
                                                                      单位:万元
                 项目                        欧菲光      合力泰       发行人
2019 年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9,517.67    21,671.06      7,117.67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1,063,731.96    922,079.62    227,519.48
计提比例                                        0.89%        2.35%         3.13%

    发行人 2019 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状况良好,按单项和账龄组合计提的预
期信用减值损失率均处于同行业公司范围之内,2019 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
减值损失金额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发行人预期信用减值
损失测算谨慎合理,计提结果充分。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

    2、核查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的资产结构、业务构成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规模及变化的原因;

    3、查阅同行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核查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应收
账款、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情况;

    4、核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与应收账款、存货余额的匹配性;

    5、核查发行人收入、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

    6、核查发行人对前十大客户销售额的变动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季
度情况;

    7、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实际回款周期情况;

    8、核查发行人与深圳联尚通讯相关交易的交易明细、原始凭证,发行人客
户准入及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9、核查深圳联尚通讯母公司闻尚通讯的基本信息及与发行人的历史合作情
                                        31
况;

    10、核查发行人 2019 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与前五大客户的匹配情况;

    11、核查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截至 2019 年末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情
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12、核查发行人 2019 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13、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业务负责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结构与同行业公司存在
差异的原因符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资产结构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报告期内
应收账款变动合理,与发行人业务情况相匹配;发行人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实际回
款周期不存在显著变化;发行人对客户资信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客户准
入及应收账款相关内部控制健全;发行人 2019 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与前五大客
户相匹配,发行人 2019 年预期信用损失测算谨慎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3、申请人 2017 年首发上市,营业收入从上市当年的 36.66 亿元增至
61.96 亿元,但扣非归母净利润从 1.08 亿元降至 205 万元。2019 年利润总额 1.24
亿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39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销售
收入尤其是对闻泰科技的销售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未来是否存在客
户变动风险;(2)结合费用明细内容、发生用途等详细说明各期间费用金额水
平及变动的合理性,并结合毛利率及其他影响因素充分且定量分析上市后扣非
归母净利润逐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点,是否与同
行可比公司一致;(3)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未来业
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4)申请
人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收入、费用、政府
补助的确认计量依据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及
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销售收入尤其是对闻泰科技的销售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未
来是否存在客户变动风险
                                       32
    (一)手机行业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液晶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和偏光片终端应用均为手机。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全球主流品牌手机厂商。目前除苹果以外,全球大部分品牌
手机厂商均采取内研和 ODM 并行的两种产品开发模式。

                                                                                           三星、华为、vivo、
                                                         手机整机厂商                     OPPO、小米、中兴、魅
                                                                                             族、联想、TCL等




                                                                                                  闻泰科技、
                                                                                                  华勤通讯、
                                          内研模式                              ODM模式           龙旗控股、
                提供液晶模组
                                                                                                  中诺通讯等




                                                       专业化液晶显示模组
    内部液晶模组生产线
                                                             生产商


                      红色虚线部分为发行人所涉及内容;
                      右边虚线箭头所指分别为国内主要手机品牌厂商以及国内主要手机方案商




    在内研模式下,手机整机厂商独立实施产品研发、组织物料采购、自建产线
生产,本模式下,液晶显示模组的供货主要来自于两个途径:其一、手机整机厂
商组建内部液晶模组生产线,满足生产需要;其二、与专业的液晶显示模组厂商
达成紧密合作关系,建立稳固的供货渠道。

    在 ODM 模式下,手机整机厂商有关手机的设计研发及生产主要委托手机方
案商完成,目前国内主要的手机方案商有华勤通讯、闻泰科技、龙旗控股、中诺
通讯等。本模式下,手机方案商主要与液晶模组的专业厂商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组建自身的产业链资源系统。

    液晶模组厂商通过 ODM 模式向手机品牌厂商供货需获得手机品牌厂商和
ODM 厂商的双重认证。经过多年市场充分竞争,手机 ODM 行业的市场集中度
大幅提升。从 2018 年各 ODM 厂商出货量看,前三大 ODM 厂商(闻泰科技、
华勤通讯、龙旗控股)合计出货量高达 2.35 亿部,市场份额合计 86.60%,行业
寡头垄断格局初显。

    (二)公司对闻泰科技销售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33
    1、闻泰科技基本情况

    闻泰科技成立于 2006 年,主要从事通讯终端产品、半导体和新型电子元器
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移动终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 95%
以上,手机 ODM 业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服务的下游终端手机品牌包括三星、
OPPO、华为、小米、联想等主流手机厂商。2017 年、2018 年手机 ODM 业务收
入分别为 160.20 亿元、166.19 亿元,2019 年度,受益于三星和 OPPO 手机巨量
的 ODM 订单,闻泰科技手机 ODM 业务收入实现 397.86 亿元,同比增长 231.67
亿元,涨幅 139.40%,闻泰科技已成为当前手机产业链中最大的 ODM 方案商。
(数据来源于闻泰科技公开披露资料)

    2、公司与闻泰科技的合作情况

    公司自 2010 年起向闻泰科技实现供货,各年度闻泰科技向公司的采购规模
较大,成为公司的长期主要客户。双方已长期保持稳定、深度的合作关系。报告
期内,公司对闻泰科技销售及主要终端应用手机品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涨幅           金额           涨幅      金额
闻泰科技          248,977.35         106.44%        120,607.36    183.67%     42,516.14
产品主要终端
                三星、OPPO、联想、NOKIA       客户 H、联想         客户 H、联想
应用手机品牌
    注:自 2019 年开始,公司不再通过闻泰科技向客户 H 供货,改为直接及通过华勤通讯
向客户 H 供货。


    由前所述,闻泰科技现已成为全球第一大 ODM 厂商,服务品牌包括三星、
华为、小米、OPPO、联想等主流品牌手机厂商。当终端品牌手机厂商采用 ODM
模式的产品大幅增长时,势必增加闻泰科技对上游液晶显示模组的采购需求。

    2017-2019 年度,公司向闻泰科技销售金额分别为 4.25 亿元、12.06 亿元、
24.90 亿元。2017-2018 年度,公司通过闻泰科技向终端品牌客户 H、联想供货,
客户 H 智能手机 2018 年出货量同比增幅 40%,达到 2.10 亿部,其中约 32%采
用 ODM 机型出货,闻泰科技来自客户 H 的手机 ODM 订单大幅增多,促使公司
2018 年向闻泰科技销售规模随之大幅增长。2019 年度,三星和 OPPO 两大品牌
手机厂商大幅增加 ODM 机型出货量,闻泰科技获取来自三星和 OPPO 两大手机
                                               34
巨量的 ODM 订单,促使公司 2019 年向闻泰科技销售规模延续大幅增长。

    闻泰科技手机 ODM 业务下游客户包括三星、OPPO、华为、小米等众多国
际主流品牌手机厂商,前述厂商的手机产品占据市场大部分份额,年出货量规模
庞大且呈现增长趋势。根据 IHS 有关全球主要手机厂商 ODM 情况的预测,前述
品牌手机 ODM 机型出货量占比将呈现出增长趋势,闻泰科技作为全球手机产业
链中最大的 ODM 方案商,获取下游手机厂商 ODM 业务订单规模将有望持续上
升。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手机品牌厂商和闻泰科技形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可持
续获得前述厂商的销售订单。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终端手机 ODM 订单的大幅增长,促使公
司对闻泰科技销售额的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在现有产业链格局下,手机厂商、
手机 ODM 厂商以及手机显示模组厂商业已形成稳定合作模式。发行人产品需求
直接依赖于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动情况,对于类似闻泰科技这样的 ODM 厂商并无
实质依赖。手机厂商无论是通过直接采购显示模组来组织手机生产,还是通过手
机 ODM 厂商间接采购显示模组实现代工生产,在现有市场参与者只有少数几家
的产业链格局下,手机显示模组订单无非是在闻泰科技、华勤通讯或龙旗控股等
少数 ODM 厂商不断分配,或在“HMOV”、三星等手机厂商之间分配。发行人
将坚持目前较为成功的定价策略和市场竞争战略,紧盯主流手机厂商的手机开发
战略,以高品质、稳交付和合适价格为核心点,实现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的不
断提高。

    (三)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及持续性,未来客户变动风险较小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主要终端应用品牌手机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涨幅           金额          涨幅           金额
营业收入       619,595.98          51.29%        409,539.03    11.78%         366,365.18
               三星、OPPO、客户 H、联                                   客户 H、联想、
产品主要终端                                客户 H、联想、传音、
               想、传音、vivo、小米、                                   法国 WIKO、
应用手机品牌                                NOKIA、Tracfone、Alcatel
               NOKIA                                                    Tracfone、Alcatel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由 2017 年度的 36.64 亿元增长到 2019 年度的 61.96 亿元,
                                            35
销售收入逐年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首先,公司下游终端应用品牌手机(“HMOV”及三星、联想等)近年来市
场份额和出货量持续增长,“HMOV”及三星、联想等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由 2017
年度的 59%增长至 2019 年度 68%,出货量由 2017 年度的 8.3 亿部增长至 2019
年度 9.3 亿部,规模庞大的手机出货量对上游液晶显示模组的需求持续增长,促
使公司获取的液晶显示模组订单逐年增长。

    其次,公司实施“精耕细作”大客户战略,紧紧围绕核心客户做大做强,持
续优化客户结构和服务的终端品牌手机厂商体系,将研发、生产、销售资源向知
名手机品牌厂商(“HMOV”及三星、联想等)、手机 ODM 方案商(闻泰科技、
华勤通讯、龙旗控股等)、主流面板厂商(群创光电、京东方等)的需求倾斜,
凭借强大的技术研发、规模化生产优势、高精度的制造工艺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的供货能力,建立起由全球主流品牌手机、主流 ODM 厂商、主流面板厂商组成
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客户资源。2019 年公司通过闻泰科技实现向三星和 OPPO
等手机品牌客户批量供应液晶显示模组产品,促使闻泰科技 2019 年度向公司采
购金额达到 24.90 亿元;2019 年公司成为大客户 H 的内研直接供应商,直接交
易额达到 11.98 亿元。

    再次,公司顺应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大尺寸、高解析
度的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销售规模;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加
摄像头模组和偏光片产品,2019 年二者销售收入达到 9.93 亿元,促使公司营业
收入规模进一步增长。

    最后,手机在功能、形态、尺寸、分辨率等方面的演进,不断倒逼上游供应
链厂商同步更新工艺,持续增加设备投入;大量中小显示模组厂商因无法持续投
入资金满足下游终端需求,在市场竞争中纷纷出局,目前手机液晶显示模组市场
主要集中于发行人、合力泰、欧菲光、信利国际等少数专业模组厂商和深天马 A、
京东方 A 等上游原厂中,初步形成寡头垄断竞争格局。竞争对手的减少,使公
司获取的订单相应增加,销售规模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2、公司销售增长具有可持续性,未来不存在主要客户大幅变动风险

                                     36
       (1)全球手机市场份额集中度提高

       最近三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部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厂商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三星             2.96            21.59%               2.90       20.57%        3.20        21.92%
华为             2.41            17.58%               2.10       14.89%        1.50        10.27%
苹果             1.91            13.93%               2.25       15.96%        2.34        16.03%
小米             1.26             9.19%               1.20        8.51%        0.90         6.16%
OPPO             1.14             8.32%               1.20        8.51%        1.20         8.22%
vivo             1.14             8.29%               1.02        7.23%        1.01         6.90%
联想             0.40             2.89%               0.39        2.75%        0.50         5.99%
其他             2.51            18.29%               3.04       21.57%        3.96        72.45%
 合计           13.71           100.00%              14.10      100.00%       14.60       100.00%
       数据来源:IHS、IDC、Counterpoint 等

       2018 年以来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有所放缓,但市场内部竞争激烈,以
“HMOV”(华为、小米、OPPO、vivo)为代表的国内手机厂商份额逆势增长,
苹果下滑较为明显,三星依然保持领先地位。除苹果外,“HMOV”、三星和联
想等厂商市场份额从 2017 年度的 59%上升至 2019 年度的 68%,2019 年出货量
合计超过 9.3 亿部。

       (2)全球 ODM 厂商份额高度集中

       由前所述,目前除苹果以外,全球大部分品牌手机厂商均采取内研和 ODM
并行的两种产品开发模式。ODM 厂商在手机产业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球主
要手机厂商 ODM 情况如下:

                     ODM 比例
手机厂商                                   主要 ODM 厂商                     备注
              2018      2019    2020E
                                                                 2018 年首次尝试 ODM 并获得巨大
三星            3%       8%      15%      闻泰                   成功,未来三星将加大 ODM 机型
                                                                 的出货,尤其在海外市场
华为           32%      18%      20%      华勤、闻泰、龙旗、 2018 年收缩 ODM 项目出货机型,

                                                      37
                                            中诺                   但未来也会保持在 20%的比例

小米                     75%   75%    75%   闻泰、华勤、龙旗       始终保持较高 ODM 机型出货比例
                                                                   ODM 机型出货量逐年增加,未来
OPPO                      9%   18%    20%   闻泰、华勤
                                                                   会维持在 30%的水平
                                                                   2020 年预计将采用 ODM 机型,尤
vivo                      0%   0%     10%   -
                                                                   其海外市场
       数据来源:IHS 等

       2018 年以来,各 ODM 厂商出货量如下:


                        0.9
                        0.8
                        0.7
                        0.6
           单位:亿只




                        0.5
                        0.4
                        0.3
                        0.2
                        0.1
                         0
                               闻泰     龙旗         华勤          中诺         天珑

                                            2018年   2019年前5月


            数据来源:IHS 等

       经过多年市场充分竞争,手机 ODM 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大幅提升。从 2018
年各 ODM 厂商出货量看,前三大 ODM 厂商(闻泰、华勤、龙旗)合计出货量
高达 2.35 亿部,市场份额合计 86.60%,行业寡头垄断格局初显。

       (3)公司已建立起全方位的客户合作体系

       经过多年市场耕耘,公司建立起全方位客户合作体系,与产业链各主要厂商
均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公司销售环节主要合作对象如下:

公司主要合作
的 ODM 厂商

公司主要合作
的面板厂商



                                                      38
公司产品应用
的主要手机厂
商


     公司目前客户已覆盖了除苹果之外的全球主要手机品牌厂商,2019 年,公
司源自于“HMOV”、三星和联想的手机终端销售占比达 80%以上。同时,公
司还与全球主要 ODM 厂商(闻泰、华勤、龙旗)保持了多年深度合作关系,闻
泰科技、华勤通讯最近两年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此外,公司还与全球主流面板
厂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服务的主要手机品牌客户需求规模庞大且市场份额增长趋势
明显;全球前三大 ODM 厂商均为公司多年深度合作伙伴;在品牌手机厂商主要
采取内研和 ODM 并行的两种产品开发模式下,公司由全球主流品牌手机、主要
ODM 厂商、主流面板厂商构成的“三位一体”、深层次的客户合作体系为公司
销售持续增长提供了充分保障,未来不存在主要客户大幅变动风险。

     二、结合费用明细内容、发生用途等详细说明各期间费用金额水平及变动
的合理性,并结合毛利率及其他影响因素充分且定量分析上市后扣非归母净利
润逐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点,是否与同行可比公
司一致

     (一)结合费用明细内容、发生用途等详细说明各期间费用金额水平及变
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额     占比       金额        变动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4,667.67      913.88      0.75     3,753.79       475.56     0.92     3,278.23       0.89

管理费用    18,433.76     6,760.75     2.98    11,673.01     3,628.10     2.85     8,044.91       2.20

研发费用    21,324.85    11,449.83     3.44     9,875.02       108.61     2.41     9,766.41       2.67

财务费用     8,246.15     6,336.67     1.33     1,909.48    -1,677.70     0.47     3,587.18       0.98

  合计      52,672.43    25,461.13     8.50    27,211.30     2,534.57     6.64    24,676.73       6.74

营业收入   619,595.98 210,056.95     100.00   409,539.03    43,173.85   100.00   366,365.18     100.00

                                                  39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2018 年公司期间费用
相比 2017 年增加 2,534.57 万元,主要系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加
3,628.10 万元和减少 1,677.70 万元所致。2019 年公司期间费用同比 2018 年增加
25,461.13 万元,主要系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长 6,760.75
万元、11,449.83 万元、6,336.6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按照业务结构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摄像头                                             摄像头
                  液晶显示                液晶显示    摄像头模     液晶显示
                              模组业                                             模组业
                  模组业务                模组业务    组业务       模组业务
                                务                                                 务
销售费用           4,072.17      595.50    3,503.45       250.34    3,278.23           -
管理费用          16,216.70   2,217.06    10,695.44       977.57    7,965.70       79.21
研发费用          17,588.29   3,736.56     8,808.27    1,066.75     9,766.41           -
财务费用           7,571.30      674.85    1,591.66       317.82    3,592.64       -5.46
      合计        45,448.46   7,223.97    24,598.82    2,612.48    24,602.98       73.75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由液晶显示模组业务产生。摄像头模组业务期间费用对公
司整体期间费用变化产生重要影响,2017-2019 年,摄像头模组业务期间费用分
别为 73.75 万元、2,612.48 万元、7,223.97 万元,增长明显。

    公司 2017 年开始建设摄像头模组生产线,2018 年摄像头模组顺利投产,产
生销售收入,产生的期间费用相应由 2017 年的 73.75 万元增至 2,612.48 万元。
2019 年摄像头业务实现大批量出货,销售规模由 2018 年 2,604.59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88,007.08 万元,随着销售规模的大幅扩大,办公、水电、管理人员薪
酬等管理费用相应大幅增加,由 977.57 万元增至 2,217.06 万元;同时,为提升
摄像头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加大摄像头业务研发投入,研发项目和
研发人员增多,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由 1,066.75 万元增至 3,736.56 万元,前述主
要因素促使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期间费用由 2018 年的 2,612.48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7,223.97 万元,从而对公司合并口径期间费用的增长产生重要影响。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及发生用途情况:

                                           40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发生用途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销售人员薪酬奖
职工薪酬       2,077.18    178.24       1,898.94      394.83   1,504.11
                                                                          金、股份支付
运输费           899.47    473.76        425.71      -169.03    594.74    产品货运物流费用
业务招待费       455.95        95.72     360.23       149.00    211.23    销售业务招待费
                                                                          产品售后返修、返
售后服务费       454.28    -346.22       800.50        49.53    750.97
                                                                          检费用
差旅费用         146.25        -14.34    160.59        35.23    125.36    销售人员差旅费用
                                                                          市场开拓、折旧费
其他             634.54    526.72        107.82        16.00     91.82
                                                                          及交通费等
   合计        4,667.67    913.88       3,753.79      475.56   3,278.23   -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是由职工薪酬、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和售后服务费构成。
2017 年至 2019 年,上述明细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比例为 93.37%、92.86%以及
83.27%。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475.56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人员
工资薪酬增加 394.83 万元和业务招待费增加 149.00 万元所致。公司销售产品运
费主要为快递费用,公司 2018 年度运费相比于 2017 年减少 169.03 万元,主要
原因系,2018 年度公司在满足客户交货需求的前提下,与各大快递公司采取更
加合理的快递合作方式,通过将“次日达”、“航空急件”改为“隔日达”、“普
通件”等快递送达方式,有效降低了单位销售物流运费的消耗。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913.88 万元,由于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运
输费用随之增长 473.76 万元,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长 178.24 万元,市场开拓、
折旧费及交通费等合计增长 526.72 万元;公司售后服务费主要由销售部门的售
后服务组发生的产品售后返修、返检产生的费用组成,2019 年开始,公司为进
一步加强响应客户售后服务需求,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和质量,将销售部门的售后
服务组分拆至对应的各产品线部门,该改进措施大幅降低了售后服务费用,促使
2019 年售后服务费同比减少 346.22 万元。

       综上,公司各期销售费用水平总体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而增长,各期销售费
用明细变动合理。

       2、管理费用


                                                41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及发生用途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发生用途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职工薪                                                                     管理人员薪酬奖金、
           11,910.71   3,868.34      8,042.37        2,123.53   5,918.84
酬                                                                         股份支付
折旧摊                                                                     管理部门使用固定
            1,259.57       690.46     569.11           260.77    308.34
销                                                                         资产折旧摊销
中介服                                                                     聘请审计、律师等中
            1,146.72       569.72     577.00           267.37    309.63
务费                                                                       介服务费
办公费
            1,010.85       268.68     742.17           238.07     504.1    管理人员办公费用
用
差旅费        832.28       402.74     429.54           184.19    245.35    管理人员差旅费
业务招                                                                     管理人员的业务招
              387.26        65.42     321.84           187.27    134.57
待费                                                                       待费
                                                                           管理部门房屋租赁
租赁费        338.85       139.05     199.80            56.51    143.29
                                                                           费
                                                                           管理部门运输快递
                                                                           费用、报关代理服务
其他        1,547.51       756.34     791.17           310.38    480.79
                                                                           费、会议费及劳保费
                                                                           用等
 合计      18,433.76   6,760.75     11,673.01        3,628.10   8,044.91   -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分别增加 3,628.10 万元、6,760.75
万元,其中来自摄像头模组业务管理费用分别对应增加 898.36 万元、1,239.49 万
元,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自 2018 年开始建成投产,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折旧摊
销、办公费用等管理费用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而增长,具备合理性。

       从管理费用构成上看,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占比基本稳定,主要由
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和办公费用构成,2017 年至 2019 年,上述明细费用占管理
费用总额分别为 83.67%、80.14%以及 76.92%。2018 年、2019 年公司管理人员
薪酬对应同比分别增加 2,123.53 万元、3,868.34 万元,系管理费用增长的主要原
因。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管理人员规模及薪酬、差旅费随之增加,办公
场地设施折旧、办公费用及租赁费亦随之增长,同时经营规模的增大还导致管理
部门的运输快递费用和报关代理服务费同步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增加了职工薪酬成本。

       综上,公司各期管理费用水平总体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而增长,各期管理费

                                                42
用明细变动合理。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明细及发生用途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发生用途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职工薪酬    9,758.62     4,268.91      5,489.71        2,362.64   3,127.07 研发人员薪酬及奖金
                                                                             研发项目领用的研发
研发材料    9,693.55     6,859.99      2,833.56     -3,149.54     5,983.10
                                                                             材料
                                                                             研发业务发生的固定
折旧摊销
            1,872.67          320.92   1,551.75          895.52    656.23    资产折旧摊销及租赁
及其他
                                                                             费、办公费等
  合计     21,324.85    11,449.83      9,875.02          108.61   9,766.41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主要由研发人员工资、研发材料支出等组成,2017
年至 2019 年,上述明细费用占研发费用总额分别为 93.28%、84.28%以及 91.22%。
2018 年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108.61 万元,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材料共
同作用的结果:研发人员薪酬同比增长 2,362.64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大力发展
研发团队,加强研发人才储备和提升薪资,促使研发人员薪酬增长。2018 年度
研发材料同比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8 年加大力度贯彻实施“大客户战略”,
将研发资源向知名手机方案商和品牌手机厂商的需求倾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由 2017 年的 44.93%增至 70.69%,客户集中度的显著提高,
使得公司研发的产品规格型号明显减少,最终导致领用的研发材料金额大幅下降。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同比增加 11,449.83 万元,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
和研发材料金额两者同比增长 11,128.90 万元所致。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领料大
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首先,公司 2019 年销售规模较 2018 年增长 210,056.95 万
元,全面屏液晶显示模组和摄像头模组产销量大幅增长,因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
手机,手机产品具有明显的个性化、时尚化、新颖性等特征,品质、规格、款式
多样易变,更新换代较快,相应使得公司产品的基础技术、底层设计以及新产品
应用研发项目明显增多,最终导致研发材料及研发薪酬增加;其次,公司顺应下
游手机市场“大屏幕”、“超薄超窄高清”、“异形切割”、“高精度制程”的
发展趋势,产品主流尺寸有所增大、尺寸越大用料越多,异形精度越高、研发测
                                                  43
试需求越大,制程精度越高,材料加工损耗越大,前述因素使得耗用的研发材料
金额增加;再次,公司对行业内知名客户如客户 H、三星等,销售规模大幅增长,
向该类客户销售的机型对材料性能和产品技术要求较高,相应导致研发材料测试
成本增加、研发人员增多。

       综上,公司各期研发费用明细变动合理。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及发生用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发生用途
                                                          流贷利息、票据贴现费、占用供应
利息支出             7,531.13   3,362.11    3,475.42
                                                          链资金利息、现金折扣等
减:利息收入           799.11     491.19      434.99      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收益为
                       898.14   -1,148.25             -   汇率波动损益
负,损失为正)
其他                   615.98      186.8      546.74      手续费等
       合计          8,246.15   1,909.48    3,587.18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存在一定波动,2018 年度比 2017 年度财务费用下
降 1,677.70 万元,主要由于汇率波动的正面影响,产生汇兑收益 1,148.25 万元。
2019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 2018 年增长 6,336.67 万元,其中利息支出同比增长
4,169.03 万元,这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较为紧张,为
缓解资金压力,公司适当延长供应链公司采购款项结算周期,导致支付资金占用
费增加 1,651.26 万元,与此同时,为鼓励客户提前支付销售货款,导致增加现金
折扣支出 1,369.90 万元;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根据运营需要增加了银
行流贷借款和票据贴现规模,导致利息贴现费同比增加,促使利息支出增加
942.43 万元。另外,受人民币汇率波动负面影响,2019 年产生汇兑损失 898.41
万元。

       综上,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流动性经营资金需求大幅增加,2019
年银行借款利息及占用上游供应链公司资金利息、现金折扣等财务费用支出明显
增多,由于进出口业务受到汇率波动影响,产生汇兑损益波动,公司财务费用明
细变动合理。

                                            44
     (二)结合毛利率及其他影响因素充分且定量分析上市后扣非归母净利润
逐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2019 年,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业绩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幅度                                   幅度
营业收入             619,595.98    210,056.95       51.29     409,539.03 43,173.85        11.78        366,365.18

毛利额                59,647.30     25,337.14       73.85      34,310.17   -4,226.24     -10.97         38,536.41

毛利率                   9.63%          1.25%             -       8.38%        -2.14%            -        10.52%

期间费用              52,672.43     25,461.13       93.57      27,211.30      2,534.57    10.27         24,676.73

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7,314.60       6,527.45     829.25        787.15         25.93       3.41          761.22

净利润                10,972.28       1,163.64      11.86       9,808.64   -5,112.90     -34.27         14,921.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055.37       1,246.73      12.71       9,808.64   -5,112.90     -34.27         14,921.5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05.08      -5,108.66      -96.14       5,313.74   -5,492.24     -50.83         10,805.98
者净利润

     2017-2019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分别为 10,805.98 万元、5,313.74 万元、205.08 万元,2018 年、2019 年同
比上年度分别下滑 5,492.24 万元、5,108.66 万元,下滑幅度较大。公司主营业务
板块分为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和摄像头模组业务,两大板块业务的经营业绩表现均
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变动产生较大影响。

     1、摄像头模组业务

     2017-2019 年,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经营业绩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营业收入                 88,007.08          85,402.49            2,604.59            2,604.59                     -
毛利额                    3,079.28           3,826.41             -747.13              -747.13                    -
毛利率                       3.50%               32.18%          -28.69%                 -0.29                    -
期间费用                  7,223.97           4,611.49            2,612.48            2,538.73              73.75
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749.18              746.68                2.50                  -                    -

                                                    45
净利润                  3,422.41        3,416.54            5.87       -1,318.03      1,323.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973.05   -1,401.00   -2,572.05   -2,516.05     -56.00
的净利润
    注:公司 2018-2019 年摄像头模组业务营业收入主要为摄像头模组产品的销售收入。

    公司子公司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于 2017 年开始建
设,2018 年初步投产,良率和产能利用率尚处于较低水平,销量较小,成本分
摊较大,导致销售毛利率为-28.69%,销售毛利额亏损 747.13 万元。摄像头模组
业务管理人员及办公费用的增加并需持续投入研发,导致期间费用同比增长
2,538.73 万元,以上促使 2018 年摄像头模组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 2,572.05 万元,同比下滑 2,516.05 万元。

    2019 年度,摄像头模组业务产能产量得到提升,产能利用率上升至 67.53%,
销售规模由 2018 年 2,604.59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88,007.08 万元,销售毛利率
增长至 3.50%,实现销售毛利额 3,079.28 万元,而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摄像头
模组业务期间费用由 2018 年的 2,612.48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7,223.97 万元,增
长 4,611.49 万元(摄像头模组业务期间费用变化的具体原因请参见本反馈回复
“问题 3/二/(一)结合费用明细内容、发生用途等详细说明各期间费用金额水
平及变动的合理性”的回复内容)。以上共同促使 2019 年摄像头模组业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3,973.05 万元,同比下滑 1,401.00 万元。

    综上,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持续亏损属于建设初创期的经营性亏损,2018
年、2019 年摄像头模组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 2,516.05
万元、1,401.00 万元具备合理性。

    2、液晶显示模组业务

    2017-2019 年度,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经营业绩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变动额           金额
营业收入             531,588.90    124,654.46      406,934.44   40,569.26           366,365.18
毛利额                56,568.02     21,510.73       35,057.30   -3,479.11            38,536.41
毛利率                  10.64%          2.03%          8.61%        -1.90%             10.52%
期间费用              45,448.46     20,849.64       24,598.82        -4.16           24,602.98


                                             46
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6,565.42    5,780.77     784.65       23.43         761.22
净利润                 7,549.87   -2,252.90    9,802.77   -3,794.87     13,597.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632.96  -2,169.81   9,802.77 -3,794.87        13,597.6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178.13  -3,707.66   7,885.79 -2,976.19        10,861.98
者净利润
    注:公司 2017-2019 年液晶显示模组业务营业收入主要为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销售收入。

    2018 年液晶显示模组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同比下滑 2,976.19 万元,主要因当期毛利额下降 3,479.11 万元所致。2018 年
度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销售毛利率为 8.61%,同比下降 1.90 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系近年来智能手机液晶显示模组市场呈现触显一体化模组的市场需求占比持
续上升,LCM 显示模组需求量在下降的发展趋势。公司为顺应市场需要,2018
年触显一体化液晶显示模组产品收入大幅提升,随着触显一体化模组进一步渗透
智能手机市场,市场竞争有所加剧,触显一体化液晶显示模组产品价格有所下降,
以上促使液晶显示模组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销售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致使
2018 年液晶显示模组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1.90 个百分点,毛利额下降 3,479.11
万元,最终导致 2018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2019 年液晶显示模组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同比下滑 3,707.66 万元,主要系当期期间费用同比增加 20,849.64 万元、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5,780.77 万元所致。2019 年,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
毛利率同比增长 2.03 个百分点,毛利额同比增长 21,510.73 万元;随着经营规模
和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期间费用同比增加 20,849.64 万元(公司期间费用变化
的具体原因请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 3/二/(一)结合费用明细内容、发生
用途等详细说明各期间费用金额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的相关内容);随着销售
规模大幅增加,公司 2019 年末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应收账款规模随之增大,期末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多,与此同时,客户深圳市联尚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经营不善,已处于破产重整状况,预计无法收回账款,故对应收其 4,708.38
万元账款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上共同导致 2019 年度液晶显示模组业务信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5,780.77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7
者净利润下降系摄像头模组业务和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共同作用的结果。摄像头业
务因处于初创期,尚未成熟,2018 年、2019 年均处于亏损状态;液晶显示模组
业务毛利率的下降导致 2018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2019 年则因期间费用和信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增长使得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
润逐期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三)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点,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5,197,412.95     4,304,280.99    3,379,103.14
         期间费用                     409,533.13      406,992.52      282,717.95
         期间费用占比                     7.88%            9.46%           8.37%
欧菲光
         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            43,428.21      183,958.27       74,281.13
         归母净利润                    50,985.19       -51,900.83      82,252.14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32,112.79       -87,085.84      68,777.97
         营业收入                   1,849,984.30     1,690,435.33    1,511,091.06
         期间费用                     209,170.76      189,448.81      127,386.33
         期间费用占比                    11.31%          11.21%            8.43%
合力泰
         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            28,731.74       25,358.20       19,604.38
         归母净利润                   107,959.05      135,836.23      117,948.34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68,114.35       98,494.09       91,959.68
         营业收入                     619,595.98      409,539.03      366,365.18

         期间费用                      52,672.43       27,211.29       24,676.73

         期间费用占比                     8.50%            6.64%           6.74%
发行人
         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             7,314.60          787.15          761.22

         归母净利润                    11,055.37        9,808.64       14,921.54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05.08         5,313.74       10,805.98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报表;信利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资产及
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由上可知,2017 年-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及期间费用占营业收
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符合行业发展特点。
                                        4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存在下滑的主要原
因系:

    2018 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较 2017 年度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8 年营
业收入毛利率同比下降 2.14 个百分点,销售毛利同比下滑 4,226.24 万元所致;
而合力泰由于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部分配件可以自行设计生产,原材料采购成本
较低,导致其 2018 年毛利率较高,扣非归母净利润随着销售收入增长而有所增
长。2018 年,欧菲光由于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其扣非归母净利
润产生巨额亏损。

    2019 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较 2018 年度下降,主要系当期计提较大金
额信用减值损失、期间费用增长以及摄像头模组经营性亏损所致。2019 年,合
力泰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当期期间费用以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因
素所致。2019 年度欧菲光由于计提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减少,导致当期
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长,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及其
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当,符合行业发展特点。上市后发行人扣非归
母净利润逐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建设初创期经营性亏损、期
间费用增长以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原因所致。虽然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不
存在扣非归母净利润逐年下降的情形,但可比公司相应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
亦主要系期间费用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长所致,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原
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三、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如上所述,报告期内,导致公司 2018 年、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建设初创期出现
经营性亏损;液晶显示模组业务 2018 年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 年期间费用
和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一)摄像头模组业务亏损收窄

    随着下游应用市场需求的增长和摄像头模组业务产能利用率的快速提升,

                                    49
2020 年以来,公司摄像头模组业务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已得到大幅改善,2020
年 1-4 月,摄像头模组业务销售收入实现 4.47 亿元,同比实现翻倍式增长,毛利
率 5.09%,相比 2019 年毛利率上升了 1.59 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已从 2019 年度
8.21%降到 2020 年 1-4 月的 7.11%,以上促使摄像头模组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仅亏损 446.41 万元,相比 2019 年度,摄像头模组
业务经营性业绩亏损已明显收窄,实际上受到春节放假及新冠疫情导致开工率低
的影响,摄像头模组业务 2020 年的亏损主要表现在 1-2 月,2020 年 3-4 月摄像
头模组业务销售已经实现经营性盈利(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综上,摄像头
模组业务报告期内造成公司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已经消除。

    (二)液晶显示模组业务盈利能力增强

    受益于销售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 2019 年度毛利率
同比 2018 年度增长 2.03 个百分点;2020 年随着高附加值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
模组产品销售占比的进一步提升,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毛利率继续有所上升,
2020 年 1-4 月公司液晶显示模组业务毛利率为 12%左右(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盈利能力得到增强;随着 2020 年经营规模和销售收入的持续增大,相应
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亦正常发生,且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期间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趋于平稳;2019 年公司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5,780.77 万元,
主要由对应收联尚通讯货款单独计提的 4,708.38 万元坏账准备组成,公司应收联
尚通讯的货款已全额计提完毕,该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已经得到完全消除。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拟引进先进的高端生产装备,建设年产 6,000 万片异形
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全自动生产线,建成达产后有效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严重不
足的现象,大幅提升公司对异形全面屏触显一体化模组市场需求的响应供货能力,
快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业绩表现。并且随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经营性和资本性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补充,财务费用将随之减少,公司未来
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综上,报告期内造成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已经得到消除,不会对公
司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四、申请人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收入、
费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依据是否具有一贯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50
    (一)申请人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19,595.98      409,539.03      366,365.18
毛利额                              59,647.30       34,310.17       38,536.41
净利润                              10,972.28        9,808.64       14,921.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①        11,055.37        9,808.64       14,921.54
非经常性损益②                      10,850.29        4,494.90        4,115.56
         其中:政府补助             13,942.30        5,547.93        4,955.84
归母经营性净利润③(=①-②)           205.08        5,313.74       10,805.98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921.54
万元、9,808.64 万元以及 11,055.37 万元,公司同期确认政府补助金额为 4,955.84
万元、5,547.93 万元以及 13,942.30 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比例分别为 33.21%、56.56%以及 126.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归母经营性净利润分别为 10,805.98 万元、5,313.74 万元以及 205.08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政府补助占同期归属于归母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
例较大,主要系公司同期经营性净利润规模不够大,并出现逐年下滑,最终导致
呈现出公司报告期内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现象。有关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性净
利润下降的原因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问题 3/二/(二)结合毛利率及其他影响
因素充分且定量分析上市后扣非归母净利润逐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
关分析。

    2、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合理性

    公司上市后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具有合理性。一方面,报告期内由于公司
摄像头模组生产线出现建设初创期经营性亏损、期间费用增加以及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 2018 年、2019 年经营性净利润占同期归母净利润比
重较低,而同期公司获取的政府补助较大,对各期业绩表现产生较大贡献。


                                      51
       另一方面,公司报告期内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符合行业发展特点。液晶
显示和摄像头模组行业由于下游手机产业需求旺盛,产品更新迭代较快,资本性
投资和研发投入大,能够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升级、带动生产就业和地方创收,长
期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属于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因此同行业相关公
司获得政府补助金额普遍较大。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
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政府补助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欧菲光                                   9,460.72              30,866.57                15,118.58
合力泰                                  26,664.61              45,987.41                43,566.97
       行业平均                         18,062.66              38,426.99                29,342.78
         发行人                         13,747.25               5,443.24                 5,337.9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利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其获取
的政府补助情况。

       由上可知 2017 年-2019 年,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均较大,
公司获得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收入、费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依据是否具有一贯性,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1、收入

       (1)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确                       收入确                         收入确
          收入确认政策        认计量     收入确认政策      认计量     收入确认政策        认计量
                              依据                         依据                             依据

                                                    52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
                            以客户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    以客户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   以客户
        将产品交付给购货
                            签字确   将产品交付给购货      签字确   将产品交付给购货     签字确
        方,且产品销售收
                            认的发   方,且产品销售收入    认的发   方,且产品销售收入   认的发
        入金额已确定,双
                            货单以   金额已确定,双方已    货单以   金额已确定,双方已   货单以
内销    方已经对账确认且
                            及月末   经对账确认且相关的    及月末   经对账确认且相关的   及月末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对账单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对账单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对账单
        可能流入,产品相
                            确认收   入,产品相关的成本    确认收   入,产品相关的成本   确认收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
                            入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入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入金额
        地计量。
        1、通过供应链公司
        报关出口:公司已             1、通过供应链公司报
        根据合同约定通过             关出口:公司已根据
        供应链公司报关出             合同约定通过供应链
        口将产品交付给购             公司报关出口将产品
        货方,与供应链公             交付给购货方,与供
        司以及客户进行两             应链公司以及客户进
        层对账确认,产品             行两层对账确认,产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
        销售收入金额已确             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             通过供应链公司报关
        定,相关的经济利             定,相关的经济利益             出口将产品交付给购
        益很可能流入,产             很可能流入,产品相             货方,与供应链公司
        品相关的成本能够    海关报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海关报   以及客户进行两层对   海关报
出口
        可靠地计量;        关单     计量;                关单     账确认,产品销售收   关单
        2、公司自主报关出            2、公司自主报关出              入金额已确定,相关
        口:公司与客户签             口:公司与客户签订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订的销售合同/订              的销售合同/订单存              入,产品相关的成本
        单存在各种贸易条             在各种贸易条款,视             能够可靠地计量。
        款,视贸易条款不             贸易条款不同,在货
        同,在货物已报关             物已报关出口,合同
        出口,合同协议条             协议条款约定的主要
        款约定的主要风险             风险报酬已转移给买
        报酬已转移给买方             方且成本能可靠计量
        且成本能可靠计量             时确认销售收入。
        时确认销售收入。


       由上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及计量依据未发生变化,具备一贯
性,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2、费用

       (1)会计准则关于费用确认政策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
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
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费用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

       公司将日常活动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依据合同、报销单、


                                                 53
发票、领料单及员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计量

                                   确认政策                       计量依据
           项目
                                               2017 年-2019 年
             职工薪酬                                    审批后的工资表
                          公司将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
             运输费                                      物流单、对账单、发票
                          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
             业务招待费   招待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为销     发票、审批单、报销单
销售费用
                          售公司产品而专设的销售部门     对账单、发票、售后人员工资
             售后服务费   产生的人员薪酬、差旅费用纳     表等
                          入销售费用核算。               出差申请单、行程单、发票、
             差旅费用
                                                         报销单、出差费用明细表
             职工薪酬                                    审批后的工资表
             折旧摊销     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     折旧摊销表
                          发生的费用纳入管理费用核
             中介服务费                                  合同、发票、服务项目成果
                          算,包括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
                          营管理中发生的职工薪酬、办     申购单、对账单、发票、报销
管理费用     办公费用
                          公经费、差旅费、计提的资产     单等
                          折旧/摊销以及或应由公司统      出差申请单、行程单、发票、
             差旅费
                          一负担的中介服务费、业务招     报销单、出差费用明细表
             业务招待费   待费等                         发票、审批单、报销单
             租赁费                                      合同、发票
             职工薪酬                                    审批后的工资表
                          公司对内部自行研究开发的项
             研发材料     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以及开发     领料单
             折旧摊销     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折旧摊销表
                          纳入研发费用核算,具体包括:
研发费用     租赁费                                      合同、发票
                          研发人员薪酬、差旅费、办公
                          费用,研发过程中的材料领用,   申购单、对账单、发票、报销
             办公费用
                          研发设备/技术的折旧/摊销,研   单等
                          发设备或场地的租赁费等。       出差申请单、行程单、发票、
             差旅费
                                                         报销单、出差费用明细表

             利息收支     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银行回单、对账单、发票等
财务费用                  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利息收支、
             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纳入财务费用核算。     银行回单、对账单等

    综上,公司期间费用的确认政策和计量依据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具有一贯性,
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3、政府补助

    (1)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确认政策的规定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54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
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公司政府补助确认政策及计量依据

    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首先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
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获得的政府补助性质,均对政府补助
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未曾发生变更。

    公司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后,依据各项政府补助条款的规定,判断相关政府补
助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对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公司将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政府补助均按照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
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未曾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列示:

                                             2017-2019 年度
      政府补助种类
                                     确认政策                     计量依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益,对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
                                                              政府补助项目文件、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收款凭证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
                                       55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
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从上表可知,公司对政府补助的确认政策和计量依据具有一贯性,符合会计
准则规定。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收入、费用、政府补助确认的相关确认政策和计量
依据未发生变化,具有一贯性且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闻泰科技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公开披露资料,访谈闻泰科技,核
查闻泰科技手机 ODM 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合理性及其持续性;

    2、获取并复核发行人与闻泰科技的近年来销售明细及抽查相应的业务单据,
核查公司与闻泰科技合作关系及其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

    3、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明细及其产品下游终端手机品牌使用情况,
核查发行人各业务板块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其增长预期,未来客户结构稳
定的合理性;

    4、复核和核查发行人及不同业务板块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
费用、财务费用明细,及其变化原因和合理性;

    5、核查发行人各业务板块销售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核查发行人
扣非归母净利润逐年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核查发行人各期信用资产减值
损失变化原因及其合理性,复核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客户信用资质和评估等
内控情况;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查询可比公司经营状况及
出现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7、核查发行人两大业务板块经营状况、业绩表现、销售预期等情况,获取
发行人 2020 年 1-4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查发行人后续经营业绩表现及其

                                        56
对募投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8、获取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审计报告、政府补助相关公告,核查发行人大额
政府补助确认的相关资料等,核查大额政府补助确认情况及可持续性;

    9、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有关的收入、费用、政府补助确认政策及计量依据
及其一贯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0、核查发行人收入、费用、政府补助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
性;复核并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相关文件,向发行人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进行函证和访谈,抽查发行人期间费用大额确认的相关原始凭证,抽查政府补助
大额确认的政府补助对应文件和银行回单;

    11、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业务负责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闻泰科技销售
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对闻泰科技销售具备可持续性。发行人销售收入大
幅增长具备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发行人客户体系具备长期稳定性,未来不存在主
要客户大幅变动风险;发行人报告期期间费用金额水平及变动具备合理性;发行
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逐期大幅下滑原因合理,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符合行业发展特点;报告期内造成发行人业绩下滑的主要
影响因素已经得到消除,不会对未来业绩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主要源于政府补助的原因具
备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费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依据具有一贯性,
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 4、最近三年申请人存货账面价值由 7.46 亿元增至 14.34 亿元,其中库
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占比超过 50%。请结合期末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存货金额水平
及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申请人“以销定产”模式相符,结合同行可比公司情况说
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期末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存货金额水平及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

                                     57
申请人“以销定产”模式相符

    (一)发行人存货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存货                 143,418.86                    124,710.59                     74,611.53

    (二)发行人期末存货金额及变动符合所处行业特征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手机领域。本行业具有如下经
营特征:其一、手机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定制化特征显著,型号众多,发行人报
告期产品型号平均达 1,000 种以上。液晶模组厂商必须按照下游客户指定的产品
参数,提前组织对应规格型号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即液晶模组厂商在组织生产之
前,必须充分准备生产所需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系列半成品、产成品等。
其二、从行业生产周期看,液晶模组厂商从原材料采购完成产品销售确认通常需
要 3 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液晶模组厂商需要保持 3 个月左右不同阶段的存货余额
满足后续销售需要。

    报告期,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公司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信利国际                                     5.83                   6.26                  7.21
欧菲光                                       5.78                   4.54                  4.78
合力泰                                       3.12                   3.69                  4.51
         行业平均值                          4.91                   4.83                  5.50
           发行人                            4.18                   3.77                  3.7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从存货周转率看,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基本都能够在 3 个月左右
完成存货的从原材料采购入库到成品销售的成本结转,说明发行人的存货金额及
变动符合行业经营特征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的相对水平。

    (三)发行人存货余额及变动符合自身经营模式特点

    公司产品定制性较强,规格型号多,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采取订单生产模
式。发行人获得客户订单后,立即导入 TXD 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订单编号、
采购计划、生产计划等,公司采购部门、生产部门等根据系统指令进行材料采购、
                                             58
产品生产等,实现公司存货有效循环。从经营模式角度,发行人期末存货余额与
未来需要履行的订单规模直接相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在手订单金额                    174,666.33              139,550.25        88,670.90
存货金额                        143,418.86              124,710.59        74,611.53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金额均远大于存货金额;随着发
行人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手订单金额逐年增加,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
期末存货金额相应增加,发行人存货金额及变动具有合理性。

    另外,由上所述,发行人存货通常在 3 个月左右时间完成成本结转,受春节
假期影响,年末存货的结转时间一般会延长一个月左右,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期
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存货账面价值(a)               143,418.86              124,710.59        74,611.53
期后四个月结转的
                                223,134.59              126,101.99        79,559.18
营业成本(b)
存货结转率(b/a)                 155.58%                 101.12%          106.63%

    由上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在期后四个月内均基本完成结转,实现
了销售,超出 100%的比例,系期后四个月部分新增存货结转所致。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存货余额总体合理,符合发行人经营模式的特点。

       二、结合同行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
欧菲光       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照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59
公司名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
合力泰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
          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
          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同兴达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
          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利国际定期报告未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相关情
况。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二)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鉴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从财务谨慎性原则出发对
存货分别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
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
备。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2017 年末、2018 年末
和 2019 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75,374.45 万元、125,039.44 万元和
143,850.54 万元,其中库龄为 1 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74,611.53 万元、
124,710.59 万元和 143,418.86 万元,占期末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99%、99.74%
和 99.70%。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除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存货
进行减值测试,还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库龄为 1 年以上的存货全部计提跌价准备,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762.92 万元、
328.85 万元和 431.68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计提充分、合理。

                                        60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核查发行人所在行业经营特征,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

    2、核查发行人的生产模式及存货的流转过程;

    3、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在手订单金额并与期末存货金额进行对比;

    4、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

    5、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政策;

    6、核查发行人存货的库龄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情况;

    7、访谈发行人业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水平
及变动合理,与发行人“以销定产”的模式相符,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合理。

    问题 5、2019 年申请人收购了展宏新材 51%股权。标的资产主营显示器所
用偏光片,为申请人上游企业,2017 年成立,2019 年营业收入 1.56 亿元。请补
充说明展宏新材主要客户来源,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存在对申请人的销售,如有,请说明销售产品数量、价格、毛利率、定价是
否公允。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展宏新材主要客户来源

    (一)展宏新材主要客户情况

    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于 2017 年成立,
主要经营手机/平板显示器所用偏光片,光学功能膜及相关材料的生产及技术服
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正式投产经营,2019 年度展宏新材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61
序号                        主要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类型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     偏光片
 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偏光片
 3      东莞艾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片材增亮片
 4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   偏光片

       (二)展宏新材主要客户来源

       2019 年 9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收
购展宏新材 51%股权的议案。发行人收购展宏新材主要用于实施偏光板裁切项目,
展宏新材作为公司原材料偏光片的生产供应商,本次收购有助于优化发行人产业
链的垂直整合,提升发行人产品的规模化供应能力,提升发行人响应客户需求能
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发行人降低偏光片的加工成本、提升原材料的加
工效率。

       本次收购完成后,展宏新材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不仅能够融合发行
人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产能和成本管控力,提高产品良率;同时,展宏
新材也能通过发行人在产业链的地位以及上市公司平台优势获取优质客户资源,
扩大销售收入,为自身股东及上市公司创造更多利润。

       据上所述,展宏新材客户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基于地理位置因素与发行人建立最初业务合作

       展宏新材于 2018 年起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赣州同
兴达与展宏新材均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工业园内,双方开展业务能够降
低交易费用和运输成本、提高交货效率,因此发行人成为展宏新材前期主要客户
之一。

       2、借助发行人在产业链地位及平台优势获取新客户

       2019 年度,展宏新材通过并购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展宏新材借助发行人在
产业链的地位与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在原有客户基础上拓展了盛波光电等部分新
客户,客户数量及客户结构得到扩充。

       3、依靠自身管理层资深行业经验承揽客户


                                           62
    展宏新材总经理及业务负责人深耕偏光片产业链多年,行业经验丰富,自
2001 年起从事偏光板及偏光片的生产经营,对产业链发展有深刻理解,在行业
内积累丰富的客户资源。2019 年度,展宏新材产能产量大幅提升,凭借品质及
供货优势,获得多家下游客户的认可,如京东方、东莞艾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客户。

    综上,展宏新材主要基于自身竞争优势以及纳入上市公司后借助发行人在产
业链的地位获取主要客户来源。

    二、展宏新材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展宏新材 2018 年度开始小批量投产运营,销售规模较小,客户主要为同兴
达。2019 年起,展宏新材在原有客户基础上,通过产业链整合进入上市公司体
系,加大了生产设备及生产人员的投入,公司产能释放得到扩充,拓展了京东方
等客户,营业收入随之大幅增长。展宏新材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与其经
营规模壮大、产品品质和供货能力提升,以及客户数量增加具有直接联系,收入
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展宏新材是否存在对发行人销售,如有,请说明销售产品数量、价格、
毛利率、定价是否公允

    展宏新材存在对发行人销售偏光片的情况。2019 年度,展宏新材对发行人
销售偏光片的数量、单价及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销售数量(万片)      销售平均单价(元/片)          销售毛利率
         5,061.15                  1.64                   15.14%

    影响偏光片价格的因素包括光学性能、耐久性、粘接特性等,相同尺寸的偏
光片可能因为产品特性的差异在价格上存在不同。2019 年度发行人向其他第三
方供应商采购与展宏新材特性类似偏光片的价格约为 1.66 元,与发行人向展宏
新材采购偏光片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展宏新材向发行人的销售定价公允。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63
    1、查阅发行人收购展宏新材履行的内部程序、公告情况,访谈发行人副总
经理收购展宏新材的原因及目的;

    2、获取展宏新材 2018 年、2019 年销售台账,核查销售收入实现情况,核
查了展宏新材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3、访谈展宏新材财务负责人关于其主要客户来源以及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
获取了展宏新材总经理及业务负责人的简历资料;

    4、核查 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与展宏新材业务开展情况,核查展宏新材
向发行人销售偏光片数量、单价以及毛利率情况;

    5、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偏光片采购情况明细表,核查发行人向其他第三方
供应商采购偏光片的价格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展宏新材 2019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展宏新材存在对发行人销售,销售定价公允。

    问题 6、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包括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
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具体情况(包括类金融业务)

    2019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经核查,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
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2016 年 3 月)、《发行监管
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再融资业
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等文件规定的实施或拟实施设立或投资各类产业基金、
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投资
与主业不相关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64
    二、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公告文件,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情形;

    2、核查发行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明细,函证最近一期货币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获取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银行进账单等资料,访谈公司财务总监有
关公司货币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的情形;

    3、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核查是否存在拟实施的各类产业投资计划或基金、
重大支出等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
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最近一期末,发行
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问题 7、根据申请材料,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与钟小平、刘秋香夫妇
股权质押比例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
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
力等情况。(2)股权质押是否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3)是否存在平仓导
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
                                    65
实现情形、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等情况

    (一)股权质押的原因及资金具体用途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
秋香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 12,441.60 万股,占总股本比重为
61.35%。其中仅有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存在股权质押融资情形。
具体为万锋先生向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 440.00 万股、
向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 3,304.00 万股;钟小平先生向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 840.00 万股、向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股票质押 2,300.00 万股,二人合计发生股票质押 6,884.00 万股,占总股本比重
为 33.95%。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质押公司股份所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消
费、购置房产、家庭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利息等。

    (二)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万锋、钟小平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中
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债务人未完全履行主合同或未完全履行《质押合同》规定
的义务,发生主合同或《质押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处分质押股票的
情况。

    万锋、钟小平与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中约定
的质权实现情形如下:借款期间及到期,债务人不能归还或不足额归还借款与融
资本息时;出质人行为构成对合同的根本性违约;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发生主合同及质押合同项下低于平仓线的情形,出质人未及时通过追加质押股票
或现金补足至预警线。

    (三)实际控制人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扣除已用于质押的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
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合计剩余持有并可支配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为 5,557.60 万
股,当前市值达到 11.58 亿元。此外,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还
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筹措资金,
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债务清偿能力较强。

                                     66
       同时,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不存在到期未清偿
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最新出具的关于
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等四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万锋、李锋
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等四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金额较大的商业贷款等
其他债务。同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未发生过不良或违约
类贷款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信用状况良好。

       综上,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和钟小平、刘秋香夫妇财务状况、信用状
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二、股权质押是否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

       万锋、钟小平向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行为符合《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
办法》”)、《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19]41 号)》
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照《业务办法》的主要条款,万锋、钟小平上述股权质
押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
序号      指标                     《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
                                                                             符合
        资质审查   第十四条: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
 1                                                                           是
          标准     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第二十四条:融入方、融出方应当在签订《业务协议》时或根
                   据《业务协议》的约定在申报交易委托前,协商确定标的证券
                   及数量、初始交易日及交易金额、购回交易日及交易金额等要
        初始交易
 2                 素。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市场情况和公司资本实力,    是
          金额
                   合理确定股票质押回购每笔最低初始交易金额。融入方首笔初
                   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此后每笔初始交易
                   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质押回购   第二十六条: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 3 年,回购到期
 3                                                                           是
          期限     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第六十五条: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的,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
                   A 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 A 股股本的 30%。集合资
        接受单支   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
 4      股票质押   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接受单只 A 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   是
          比例     得超过该股票 A 股股本的 15%。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
                   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
                   充质押的情况除外。


                                          67
                  第六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
                  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
       标的证券   限,其中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 60%。质押率是指初始交易
 5     的股票质   金额与质押标的证券市值的比率。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     是
         押率     证券的,质押率的确定应根据该上市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全面
                  认定并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质押率。深交
                  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质押率上限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布。
                  第七十二条:交易各方不得通过补充质押标的证券,规避本办
       禁止的情
 6                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标的证券范围、第六十五条关于单只     是
         形
                  A 股股票质押数量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相关要求。
                  第七十七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
       满足信息
 7                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不得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     是
       披露要求
                  规定。

     万锋、钟小平向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属于场外质押,符合
《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上述股权质押合同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
质押登记,万锋、钟小平及公司亦履行了股票质押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万锋、钟小平尚存续的股权质押符合股票质押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
的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是否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与钟小平、刘
秋香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 12,441.60 万股,合计占发行人总股本
比例为 61.35%。万锋先生发生股票质押股数为 3,744 万股。钟小平先生发生股票
质押股数为 3,140 万股,两者合计为 6,884.00 万股,占总股本比重为 33.95%。

     截至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0.48 元/股,均远高于万锋先生
(12.87 元/股)与钟小平先生(12.84 元/股)的平仓价格,发生平仓风险的可能
性较小,按照 2020 年 6 月 11 日同兴达股票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20.83 元/股)
计算,万锋先生与钟小平先生融资金额占累计质押股票市值的比率为 41.84%;
风险可控;此外,从公司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次日至今,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从未低
于上述股票质押平仓价格。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质押股票平仓风险可控,控制权稳
定。另外,同兴达的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实际控制

                                         68
人和共青城泰欣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外,其他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均小于 1%,较实际控制人有较大差距。

    综上,公司不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是否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及有效性

    为防止因股份质押被强制平仓而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实际控制
人制定了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具体包括:

    1、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密切关注公司股价,提前进行股价风险预警;

    2、根据股票质押业务的情况,结合公司股价波动趋势预留相应的流动性资
金,如公司出现股价大幅下跌情形,实际控制人将通过提前购回等方式降低平仓
风险,避免所持公司股份被平仓处置;

    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万锋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股款总
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0 万元(均含本数),有利于维持发行人控制
权的稳定性。

    4、为维持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实际控制人万锋、钟小平已分别出具关
于维持控制权稳定的书面承诺,具体内容为:“如因股票质押融资风险事件导致
同兴达实际控制人地位受到影响,则本人将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协商,采取所有合
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等措施)防止本人所
持有的同兴达股票被行使质押权,维护同兴达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本人拥
有充足且来源合法的资金,保证将根据股票质押相关协议约定,按时偿还质押借
款本息。”

    综上,上述措施能够切实有效地控制、降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平仓
风险,有利于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具备有效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核查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资金融出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等
相关协议内容,资金用途相关资料;
                                     69
    2、访谈实际控制人有关股权质押融资的原因和资金用途相关情况,实际控
制人的资产及财产状况、对外债务情况、清偿能力;获取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报
告,对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网络核查,核查了
实际控制人银行流水;

    3、获取公司上市以来的股票价格走势数据,核查分析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
平仓风险及测算控制权相关的变更风险;通过中登公司查询公司股东最新持股情
况;

    4、查阅报告期公司公告、定期报告、三会决议等内容,了解报告期内公司
分红情况;

    5、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拟采取的相关措施,获
取相关股权稳定性措施的承诺,对控制权稳定相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审慎性分析
评价。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符合股票
质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平仓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实际控制人已制定维
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且该措施具备有效性。

       问题 8、根据申请材料,第一大股东万锋先生、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
披露:(1)终止可转债发行方案并变更为非公开发行的原因;(2)认购资金来
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
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申请人主要股东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的情形;(3)认购对象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
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终止可转债发行方案并变更为非公开发行的原因
                                      70
    2019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原公
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发行人终止上述可转债方案,主要系如继续实施可转债
融资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需为发行可转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届时公司股票整
体股权质押比例将超过 50%,不符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2018 年修订)》中对单只 A 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得超过 50%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最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低于 15 亿元的公司应提供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额担保。发行人以共同控制人万锋、李锋夫妇、钟小平、刘
秋香夫妇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保证
责任。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万锋夫妇、钟小平夫妇可质押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所示: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票占总   股东剩余可质押
     项目         持股总量      已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数
     万锋            5,119.20       2,900.00           14.30%          2,219.20
     李锋             907.20         907.20             4.47%                 -
    钟小平           5,119.20       2,495.00           12.30%          2,624.20
    刘秋香            907.20         907.20             4.47%                 -
     合计           12,052.80       7,209.40           35.55%          4,843.40

    根据初始质押的同兴达股票数量=(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150%)/首次质押
登记日前 1 交易日收盘价。若公司继续实施发行规模 3.90 亿的公开可转换债券
方案,首次质押登记日前 1 交易日收盘价以终止可转债审议公告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收盘价 19.97 元/股为为准,实际控制人需要提供初始质押的同兴达股票数
量为 2,929.39 万股。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
修订)》的规定,单只 A 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 50%。结合上表,实
际控制人万锋夫妇、钟小平夫妇将累计进行质押的股票将为 10,138.79 万股,占
2019 年 3 月末同兴达股本比例为 50.00%,不满足前述规定的要求。因此,发行
人决定终止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二、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

                                      71
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
申请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
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020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决定终止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的事宜,万锋已出具了《关于认购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用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
合法形式的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
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不存在接受公司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三、认购对象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
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万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今不
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万锋已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也不存
在减持计划。

    万锋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已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的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
日,本人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期间内,本人
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72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该承诺公司已于公开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发行人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及终止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公告;

    2、查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股票质押比例、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

    3、取得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数量、质押比例,测算
实际控制人为发行可转债需要的质押的股份数量、占比情况;

    4、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原因;

    5、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6、获取《关于认购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
的说明》、万锋出具的减持情况承诺;

    7、核查实际控制人万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今减持情况,访
谈实际控制人万锋关于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减持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万锋的认购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申请人
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
他协议安排的情形;认购对象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认购对象万锋已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发行人已终
止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员工持股计划。


                                     73
    问题 9、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为融资合同等存在较多对外担保
情况。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事项
                                                                       发行人关系
         南昌同兴达精密                                                发行人控股
发行人                    10,000.00   2018.3.21-2019.3.20   银行借款
         光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赣州市同兴达电                                                发行人控股
发行人                     8,000.00   2019.1.23-2020.1.22   银行借款
         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南昌同兴达精密                                                发行人控股
发行人                     9,925.00    2019.4.8-2020.4.7    银行借款
         光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南昌同兴达精密                                                发行人控股
发行人                     6,000.00    2019.5.6-2020.5.6    银行借款
         光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南昌同兴达精密                                                发行人控股
发行人                     2,000.00   2019.7.11-2020.7.14   银行借款
         光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上述关联担保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开展日常业务经营等资金需求而
向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应金融机构要求,为该等融资提供上述关联担保。

    二、相关担保是否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
保的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均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进行
了对外公告,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

                                         74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的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公告、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查阅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核查公司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担
保;核查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

    3、通过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网等公开信息等网站查询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相关情况;

    4、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

    5、取得发行人出具的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其他公司对完担保的书面确
认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均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问题 10、根据申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赣州同兴达的房屋及建筑
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申请人及子公司租赁大量房产用于办公、住宿和仓储。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及占比,
是否属于核心经营资产,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是否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2)租赁房产的权属或租
赁手续的瑕疵情况,是否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
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5
     【回复】

     一、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及占比,是否属于核心经营资产,
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不能继续使用
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

     (一)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及占比,是否属于核心经营资
产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自建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为公
司子公司赣州同兴达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的办公楼、车间、宿舍、仓库
等相关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办理的报批报建手续
建筑物名     建筑面积   土地使                                                  权属证书的办
  称       (平方米)   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    建设工程规划   建筑工程施工      理进度
                                     划许可证      许可证         许可证
 1#宿舍     5,214.00

 2#宿舍     5,214.00                                            3621012013031
                                                    建字第
                                                                    80101       正在办理消防
 公租房     2,160.00                             K3607012013
                                                                                    验收
                                                   10113 号
 1#车间     16,716.00
                         赣市开
                                     地字第                     3621012013112
 办公楼     10,223.00      国用
                                   3607012014                       20201
                        [2014]第                                                正在办理消防
                                    10025 号
 2#车间     29,903.38     31 号                     建字第
                                                                3607832017101       验收
                                                 K3607012017
1#仓库及                                                            30201       正在办理规划
            10,782.30                              10023 号
  连廊                                                                              核实
 3#宿舍     10,485.84                               建字第                      正在办理不动
                                                                3607832018102
                                                 360701201810                   产权籍调查(界
                                                                    90101
 2#仓库     10,485.84                               051 号                          址)

 合计      101,187.06      -                                    -


     上述房产占公司自建且投入使用的房产的比例为 100%,上述房产为公司的
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生产基地及附属配套用房,属于公司的核心经营资产。

     (二)未能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不
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上述房产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均已履
行了报批报建手续并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房产目前正在进行办理消防验收、规划核实
或不动产权籍调查等取得权属证书的必备前置手续,故暂未取得产权证书。前述
                                                76
房产建筑自开工建设至今,未发生任何权属争议及纠纷。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出具证明,证明赣州同兴达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遵守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
发现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出具《关于赣州市同兴达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房产相关事项的说明》:我局辖区的企业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办公楼、车间、宿舍、公租房、仓库等房产,规划手续齐全,
未违反土地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被我局要求停止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我局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出具《关于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办理房屋验收相关事项的说明》: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的办公楼、车间、宿舍、公租房、仓库等建筑工程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消防验收、
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可以按正常程序取得产权证
书且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建设项目亦不存在被区住房和建设局采取行政处罚
的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子公司赣州同兴达持有但暂未取得权属证书房屋的权属清
晰,公司可合法稳定使用。赣州同兴达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后续取得产权证
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租赁房产的权属或租赁手续的瑕疵情况,是否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造
成实质不利影响

       (一)租赁房产的权属或租赁手续的瑕疵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的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是否   是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座落             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   有房
                                                          (m)/间数
                                                                                   备案   产证
         深圳市银星
                      深圳市龙华区银星智界 2   办公、研               2017.8.1-
 1       投资集团有                                       6,489.52                  是     有
                      号楼 13-16 层            发、展示               2025.7.31
         限公司
                      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
         南昌昱博科
                      发区英雄大道以北、博古   办公、生               2018.10.1-
 2       技园有限公                                       15,204.18                 是     有
                      路以东昱博科技园 4#厂      产                   2023.9.30
         司
                      房 3 层、5#厂房 1-3 层


                                                 77
                                                                                      是否   是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座落              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   有房
                                                          (m)/间数
                                                                                      备案   产证
                    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
                    发区英雄大道以北、博古    办公、生                  2017.10.1-
                                                          7,503.85
                    路以东昱博科技园 4#厂       产                      2022.9.30
                    房 1-2 层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                                 2019.10.1-
       深圳市全新                                          501-510
                                                                         2020.9.30
                    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3 号
 3     投资有限公                              宿舍                                    是     有
                    鸿信工业园 1 号宿舍楼共                             2019.12.25-
       司                                                  544-561
                                                                        2020.12.24
                    28 间
       赣州嘉德电
                    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                 2 号宿舍 1-6   2020.5.1-
 4     子科技有限                              宿舍                                    是     有
                    园赣通大道 109 号                        楼         2022.4.30
       责任公司
       赣州巨人星
                    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                                2019.8.16-
 5     可啡咖啡有                              宿舍       6,525.30                     是     有
                    园工业一路北                                        2020.8.15
       限公司
       赣州市林源
                                                                        2020.4.1-
 6     装潢有限公   赣州市紫荆路北侧厂房       仓库       2,420.00                     是     有
                                                                        2021.3.31
       司
                                                         2 号厂房 1-2
                                                             层;       2017.8.1-
                                                         宿舍楼 6 层    2022.9.30
       赣州嘉德电
                    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                  (19 间)
 7     子科技有限                              厂房                                    是     有
                    园赣通大道 109 号                    2 号厂房 3-4
       责任公司
                                                             楼;       2018.8.1-
                                                         宿舍楼 5 楼    2022.9.30
                                                          (19 间)
       赣州嘉德电
                    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                 3 号厂房       2019.7.15-
 8     子科技有限                              仓库
                    园赣通大道 109 号                    (3-4 楼)     2021.7.14
       责任公司
       赣州嘉德电
                    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                 3 号厂房(2    2019.11.1-
 9     子科技有限                              仓库                                    是     有
                    园赣通大道 109 号                        楼)       2021.9.30
       责任公司
       赣州嘉德电
                    赣州市开发区香港工业                 3 号厂房(1    2020.6.1-
 10    子科技有限                              仓库
                    园赣通大道 109 号                        楼)       2022.5.30
       责任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
                    道以北、经开大道以东电
                    子信息产业园(联博科技    员工宿                    2019.8.1-
                                                          1,758.30
                    园)倒班服务楼南区 4、6     舍                      2022.7.31
                    楼和北区 5、6 楼 9 间共
                    40 间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
       南昌金开工
                    道以北、经开大道以东电
 11    业地产有限                             员工宿                    2019.4.1-      否     有
                    子信息产业园(联博科技                1,323.00
       公司                                     舍                      2022.3.31
                    园)倒班服务楼北区 3、4
                    楼共 30 间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
                    道以北、经开大道以东电
                                              员工宿                    2019.6.15-
                    子信息产业园(联博科技                 876.30
                                                舍                      2022.6.14
                    园)倒班服务楼南区 5 楼
                    共 20 间




                                                78
                                                                                      是否   是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座落               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   有房
                                                              (m)/间数
                                                                                      备案   产证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
                       道以北、经开大道以东电
                                                   员工宿                2019.6.1-
                       子信息产业园(联博科技                  661.50
                                                     舍                  2022.5.31
                       园)倒班服务楼北区 4、5
                       楼共 15 间
                       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
                       道以北、经开大道以东电
                                                   员工宿                2019.8.1-
                       子信息产业园(联博科技                  435.85
                                                     舍                  2022.7.31
                       园)倒班服务楼北区 6 楼
                       和南区 6 楼共 10 间
                                                                                             已完
                       南昌经开区建业大道以
                                                                                             成完
       南昌金开工      南、建业南路以北、南北
                                                   员工宿                2020.2.10-          成相
 12    业地产有限      二楼以东、小微大道以西                 8,897.24                 否
                                                     舍                   2023.2.9           应的
       公司            (中小企业产业园)1#倒
                                                                                             报建
                       班楼 2 层至 12 层房屋
                                                                                             手续
                       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
                       道以北、秀先路以东智能
                                                   员工宿                2018.8.15-
                       制造产业园(昱博科技                   1,300.68                 否
                                                     舍                  2021.8.14
                       园)倒班服务楼北区 2 楼
                       和南区 2 楼、4 楼共 25 间
                       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
                       道以北、秀先路以东智能
       南昌昱博科                                  员工宿                2018.1.2-
                       制造产业园(昱博科技                   2,554.01                 否
 13    技园有限公                                    舍                  2021.1.1             有
                       园)倒班服务楼北区 2、3
       司
                       楼和南区 3 楼共 50 间
                       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
                       道以北、秀先路以东智能
                       制造产业园(昱博科技        员工宿                2019.1.15-
                                                               974.25                  否
                       园)倒班服务楼北区 2、4、     舍                  2022.1.14
                       5 楼和南区 2、4、5、6 楼
                       共 20 间
       Mr.             Flat No D-208, Tower D,
       Manmeet         Eden Garden, Manchanda
       Yadav S/o       and Manchanda Builders                            2020.4.6-
 14                                                 宿舍       163.97                  是     是
       Sh.             Pvt Ltd, Sector 26, Garhi                         2021.3.5
       Raghubir        Bolni Road, Rewari,
       Singh Yadav     Haryana 123 401
       Mr. Radhe
                       Flat No A-407, A-Tower,
       Shyam
                       Eden Garden, Manchanda
       Gupta S/o
                       and Manchanda Builders                            2020.4.16-
 15    Sh. Babu Lal                                 宿舍       162.02                  是     是
                       Pvt Ltd, Sector 26, Garhi                         2021.3.15
       Gupta and
                       Bolni Road, Rewari,
       Mrs Vijay
                       Haryana 123 401
       Gupta
                       Flat No A-810, Tower A,
       Ms. Pooja       Eden Garden, Manchanda
       Yadav W/o       and Manchanda Builders                            2020.3.26-
 16                                                 宿舍       182.09                  是     是
       Sh.Akhilesh     Pvt Ltd, Sector 26, Garhi                         2021.2.25
       Yadav           Bolni Road, Rewari,
                       Haryana 123 401
       M/s. Richa
       International   Plot No.2, Sector-8,        办公、生              2019.8.1-
 17                                                           2,322.58                 是     是
       Exports Pvt.    Bawal, Haryana 123 501      产活动                2029.8.1
       Ltd.


                                                     79
                                                                                     是否   是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座落               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   有房
                                                             (m)/间数
                                                                                     备案   产证
         Ms. Hyco
                       Plot No.-76,Sec-6,HSIIDC
         Auto                                     生产、办              2020.3.1-
 18                    IMT                                   2,874.00                 是     是
         Accessories
                       Bawal,Rewari,Haryana       公使用                2021.1.31
         PVT Ltd.
                       Flat No D-507, Block
                       D-Tower, Eden Garden,
         Mr. Anil      Manchanda and
                                                                        2020.4.22-
 19      Kumar &       Manchanda Builders Pvt      宿舍       163.97                  是     否
                                                                        2021.3.21
         Mrs. Sarita   Ltd, Sector 26, Garhi
                       Bolni Road, Rewari,
                       Hayana 123401
         Ms. Rajni     Flat No D-707, Tower D,
         Chauhan       Manchanda & Manchanda
                                                                        2020.3.25-
 20      w/o Sh.       Builders, Garhi Bolni       宿舍       162.76                  是     是
                                                                        2021.2.24
         Vikas         Road, Rewari, Haryana
         Chauhan       Rewari, Haryana 123401


       (二)是否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共有 13 项租赁房产,除
第 12 项房产出租方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外,其余租赁房产均具备产权证书。第 12
项房产,虽暂未取得产权证书,但出租方已就该租赁房产履行了报批报建手续并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因此,第 12 项租赁房产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可能导致租赁协议无效的未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公
司境内租赁房产不存在权属瑕疵的情况。

       公司在境内 13 项租赁房产,除第 11、12、13 项尚在进行租赁备案登记外,
其余均已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租赁存在一
定的租赁手续瑕疵,但上述租赁物业均具有租赁协议且均未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
手续为生效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 号)第 4 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
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
从其约定”之规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租赁协议的有效性,公司可稳
定合法使用前述租赁房产。

       公司子公司印度同兴达在印度拥有 7 项租赁房产,用于宿舍、办公以及生产


                                                    80
活动。印度同兴达相关的租赁协议均合法有效且租赁事项均已办理了相关的备案
手续。虽然印度出租方未能提供第 19 项租赁房产的产权证书,但基于合法有效
且已办理了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的租赁协议,上述租赁房产没有获得产权证书情
形,不影响印度同兴达合法、稳定使用该项租赁房产。印度同兴达第 19 项租赁
房产主要用于员工宿舍,可替代性强,该租赁房产未提供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
对印度同兴达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万锋、李锋、钟小平、刘秋香已出具承诺:“若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所承租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或承租未取得产权证书的
房产而遭受损失,将及时、全额补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综上,公司个别用作员工宿舍的租赁房产存在一定的权属或租赁手续瑕疵,
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明细表、取得了赣州同兴达房屋建筑物的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证;

    2、访谈发行人副总经理关于赣州同兴达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办理进
度;

    3、取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

    4、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全部租赁情况列表及租赁协议;

    5、取得公司所租赁房产的房产证、租赁备案文件;

    6、取得 InLanding Associates LLP 出具的《关于印度同兴达租赁事项相关的
法律意见》。

       (二)核查意见


                                        81
    经核查,海通证券、申请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属于
核心经营资产,后续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者
被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个别用作员工宿舍的租赁房产存在一定的权属或租
赁手续瑕疵,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82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3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春                  严    胜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4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
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