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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大华核字[2021]007164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2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716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1-5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7164 号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
达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同兴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同兴达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同兴达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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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1]007164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同兴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同兴达公司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同兴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同兴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瑞彩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鑫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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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756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1,526,336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01 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19,999,999.36 元,扣除发
行费用 21,786,679.75 元,募集资金净额 798,213,319.61 元。
    截止 2020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98,110,225.22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45,956,609.48 元;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2,153,615.74 元;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98,110,225.2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1,375,333.23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
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赣州
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
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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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51073965520         179,499,999.36         -
 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37170100100396891      220,000,000.00         -
 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8110301012700544401     400,000,000.00     455,545.61         活期
 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79280078801900001281                        681,134.73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福强支行      811030103700553458                         178,962.57         活期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741974201871                            59,690.32          活期
        合 计                                      799,499,999.36    1,375,333.23

     注 1:上述表格中账户:浦发银行深圳福永支行(79280078801900001281)、中信银行深
圳福强支行(811030103700553458)、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741974201871)系募投项目实
施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监管账户。
     注 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
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已归 还募 集资 金暂 时性 补流 30,000,000.00 元, 剩余
200,000,000.00 元未归还。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止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置换金额
                                                    资金投资额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60,000.00         24,595.66       24,595.66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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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595.6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60 号《深圳同兴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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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821.3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811.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811.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
                                      否     57,821.33    57,821.33     37,811.02     37,811.02    65.39      2022 年 10 月   4,686.48   不适用        否
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22,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9,821.33    79,821.33     59,811.02     59,811.02    74.9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整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体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无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专项报告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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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595.6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
换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260 号《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金情况                           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 3,000 万元,剩余 20,000 万元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无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资金将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年产 6000 万片异形全面屏二合一显示模组建设项目由于产线未全部完工,无法统计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系
由完工部分产线产生的效益。




                                                                         专项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