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1 年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子公司赣州市 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 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7.5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6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授信担保额度(亿) 履约担保额度(亿)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30 7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2 4 深圳同兴达 南昌显示 3 1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 0.5 深圳同兴达 展宏新材 1.5 0 小计 47.5 12.5 合计 60 上述事项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 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1-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控股子公司展宏新材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明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 融资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赣州电子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 明支行申请人民币 39,000 万元融资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南昌精密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申请了人民币 5,000 万元融资授信额度连带责 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对 额度占上 是否 最近一期 用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被担保方的担 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额度(万 例 保余额(万元) 近一期净 担保 率 元) 资产比例 同兴达 展宏新材 51% 94.68% 5,279.42 1,000 0.37% 是 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80.74% 122,637.86 39,000 14.29% 是 同兴达 南昌精密 61.13% 67.04% 58,552.83 5,000 1.83% 是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6-22 法定代表人:陈保彰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 109 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厂房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 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信用等级情况:展宏新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信用等级情况:赣州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 299 号 4#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1.13%股权。 信用等级情况:南昌精密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展宏新材 51% 26,005.93 24,589.37 1,416.56 48,724.44 804.43 701.93 赣州电子 100% 412,836.23 321,752.01 91,084.22 447,193.27 18,955.89 16,812.02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南昌精密 61.13% 211,319.12 149,138.43 62,180.69 206,333.91 4,842.60 4,728.51 被担保人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展宏新材 51% 27,298.92 25,846.00 1,452.91 8,139.91 51.02 36.35 赣州电子 100% 519,685.44 419,611.10 100,074.34 195,661.18 10,578.22 8,989.96 南昌精密 61.13% 192,684.95 129,171.83 63,513.12 52,931.47 1,573.50 1,332.43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 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赣州银行文 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 展宏新材 深圳同兴达 1,000 三年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明支行 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 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 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 其他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 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赣州银行文 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 赣州电子 深圳同兴达 39,000 三年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明支行 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 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 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 其他应付费用。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自担保书生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之日起至《授信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 协议》项下每笔 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贷款或其他融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资或其他融资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 招商银行南 南昌精密 深圳同兴达 5,000 或贵行受让的 限额为 5 千万元),以及 昌支行 其他应收账款 相关利息、罚息、复息、 债权的到期日 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 或每笔垫款的 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垫款日另加三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年 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 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且被担保 对象展宏新材及南昌精密的其他股东均与银行签署了同比例的担保协议。本次担 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00,000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8.82%。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00,470.11 万元,占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76.45%。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