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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0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
断,对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核查,认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合理保护了债券持
有人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同将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达、向锐、卢绍锋

                                                         2021 年 8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卢绍锋                       向   锐




          任   达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