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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2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隆晓燕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交易所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
界 2 号楼 15 层夹层会议室三。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15,628,3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3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5,038,5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0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8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5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8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6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8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8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059,9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84%;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704%;反对 56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2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以 记 名 投 票 的 方 式进 行 了 表决 。 上 述 议 案 已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刊
登 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 、 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
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六 、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