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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2021-11-12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1
年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子公司赣州市
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
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7.5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6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授信担保额度(亿)       履约担保额度(亿)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30                       7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2                       4


深圳同兴达             南昌显示               3                        1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                       0.5


深圳同兴达             展宏新材              1.5                       0


                小计                         47.5                    12.5


                合计                                     60

    上述事项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
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1-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东亚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简称“广发银行”)、远东宏信(天津)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宏信”)签署了《保证合同》等保证担保合同,共计
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了等值人民币 24,500 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对                额度占上     是否
                                        最近一期                     用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被担保方的担                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额度(万
                               例                  保余额(万元)               近一期净     担保
                                           率                         元)
                                                                                资产比例


     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63.5%      124,509.82      24,500       8.14%       是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信用等级情况:赣州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412,836.23     321,752.01   91,084.22   447,193.27      18,955.89    16,812.02


      被担保人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532,539.64   338,152.31   194,387.34   678,916.26   24,119.54   21,708.07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主债权所产
                                                    自债权确   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如
                                                    定期间届   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约
                         东亚银行       12,500                 定的债务人应承担的其他各项费用以
                                                    满之日起
                                                    三年       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要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
                                                               制执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自主合同
                                                    债务人履   主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
赣州电子   深圳同兴达    广发银行       5,000       行债务期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限届满之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
                                                    日起三年   括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为自本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同签署之
                                                    日始至租   主要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
                                                    赁合同项   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 约金、
                         远东宏信       7,000       下主债务   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
                                                    履行期届   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
                                                    满之日起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
                                                    满三年的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
                                                    期间       担保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对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
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象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00,000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8.82%。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08,965.35 万元,占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79.69%。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