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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21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1
年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子公司赣州市
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
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宏新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7.5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6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授信担保额度(亿)       履约担保额度(亿)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深圳同兴达             赣州电子                  30                           7


 深圳同兴达             南昌精密                  12                           4


 深圳同兴达             南昌显示                   3                           1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1                          0.5


 深圳同兴达             展宏新材                  1.5                          0


                 小计                            47.5                      12.5


                 合计                                          60

     上述事项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
 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1-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分行(简称“北京银行南昌东
 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7,500 万元融资授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且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使
                     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对              额度占上       是否
                               最近一期                   用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被担保方的担              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额度(万
                         例                保余额(万元)            近一期净       担保
                                 率                         元)
                                                                     资产比例


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63.5%    138,120.72     7,500      2.49%         是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信用等级情况:赣州电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412,836.23   321,752.01   91,084.22    447,193.27   18,955.89    16,812.02




           被担保人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532,539.64   338,152.31   194,387.34   678,916.26   24,119.54    21,708.07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   下   主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
                                           被担保   债   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
                      北 京银行
                                           务的履   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
赣州电子   同兴达     南 昌东湖   7,500
                                           期限届   满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
                      支行
                                           之日起   三   鉴定等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
                                           年            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
                                                         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对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
      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00,000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8.82%。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15,000.64 万元,占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81.99%。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