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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06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兴达”或“公司”)及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证公司子公司
2022 年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赣州电子”)、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精密”)、
南昌同兴达智能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显示”)、同兴达(香港)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同兴达”)、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展宏新材”)、昆山同兴达芯片封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同
兴达”)、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印度同兴达”)
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7 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4.5 亿元的
履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1.5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授信担保额度(亿)    履约担保额度(亿)

                       赣州电子             30                     9

                       南昌精密             14                     4

                       南昌显示             3                      1
深圳同兴达
                   香港同兴达               3                      3

                       展宏新材             2                    0.5

                   昆山同兴达               5                      5

                   印度同兴达               0                      2

                小计                        57                   24.5

                合计                                   81.5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述事项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
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 5 月 10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022-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简称“中国银行赣州
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平安深圳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合计为子公司赣州电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的融资授信担保。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以上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董事会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
      如下: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担保方                                本次使用   额度占上     是否
                                          最近一期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的担保余额
                                 例                                  (万元)   近一期净     担保
                                             率        (万元)
                                                                                资产比例

    同兴达      赣州电子        100%       57.28%      89,512.95      20,000     7.30%        是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信用
      情况良好,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23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3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553,697.30      358,385.94   195,311.37    954,560.55   25,214.71    22,632.10



             被担保人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赣州电子      100%       480,126.26    274,995.25    205,131.01    476,860.42    8,146.21      9,819.64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额度        担保期限                 担保/反担保内容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
                                              本合同项下所担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
                                              保的债务逐笔单      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
                        中 国 银              独计算保证期        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赣州电子    同兴达      行 赣 州   ¥11,000   间,各债务保证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分行                  期间为该笔债务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履行期限届满之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日起三年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
                                                                  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从本合同生效日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起至主合同项下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
                                              具体授信(为免      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疑义,具体授信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的种类包括贷款      实现债权的费用。
                        平 安 深
赣州电子    同兴达                 ¥9,000    及/或主合同项
                        圳分行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
                                              下的任何其他的
                                              银行授信品种,      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
                                              以下同)项下的      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
                                              满之日后 3 年。     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
      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并报表范围,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
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815,000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66%。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即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67,058.06 万元,占公司经审
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60.40%。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