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一、提案四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44,000,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3%。其
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4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01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提案
1 需逐项表决,提案 1 及提案 4 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和禁售
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解除限售及变更、终止程序》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激励计划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反对 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