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
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上述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45,422,231.11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
本年金额 0 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
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营业外收入
减少 0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
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
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