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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授信融资事项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 6.0 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
翁宝嘉女士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和子公司拟向相
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证、项目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
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事项
    2018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翁伟武
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本议案获得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实际需求,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以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翁伟武先生为公司申请授
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翁伟武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翁伟武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57,7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9%,本次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0.1.5 的关联人情形之一。



    三、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过各类关联交易。



    五、担保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不收取担保费用亦不需公
司提供反担保,支持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讨论后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翁伟武
先生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