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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关于与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签署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英联股份饮料易开盖项目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书》(以下简
称“协议”或“本协议”)旨在明确协议双方就英联股份在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饮料易开盖项目达成框架性投资合作意向,协议所述的投资项
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及实施细节需经双方进一步商定,公司将根据项目进
展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尚需获得
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3、本协议投资总额约 10 亿元为预计数,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中涉及有关项目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预计数,不代表公司对未
来盈利或产能的预测或承诺。本协议签订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尚不产生影响。
    5、本项目用地的取得尚需待甲方整理完毕后,依法参加国有土地出让程序,
故是否能够取得项目用地或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6、公司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联股份”或“乙方”)
与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或“甲方”)
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签订《英联股份饮料易开盖项目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书》。
       2、本协议签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意向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扬州市江都区产业基础厚实、发展空间广阔。经过多年的发展,江都已
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业门类和产业体系,具备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吸引诸多
国内外知名公司投资。
       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系江都区政府派出机构,是江都区委、区
政府重点打造的产业园区之一,园区地处江都区主城北郊,规划面积约 42 平方
公里,核心启动区约 5.5 平方公里。
       产业园以建设科技、生态、人文、产业新城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产城联
动,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陆空交通联运便利、基础和生活设施齐
全,具备一定产业基础与产业集群效应。2014 年,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
业园被扬州市评定为“市重点发展型工业集中区”。1
       2、公司与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合作框架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暂定名称:英联股份饮料易开盖项目(具体以项目取得的发改委备
案/核准名称为准)
       2、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内容:英联股份拟新建厂房约 10 万平方米,新上第
五代智能化易开盖项目生产线,项目全面投产之后形成年产饮料易开盖约 200 亿


1
    上述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概况引述自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iangdu.gov.cn
片,年产值约 16 亿元。(具体以项目规划为准)。
    3、项目投资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 亿人民币,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具体以正式合同签署为准)。
    (二)项目区域面积及土地出让方式等
    1、项目区域范围、面积:项目计划用地面积 300 亩,确权面积均以国土部
门实测且以最终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面积为准,项目建设选址位于扬州市
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用地示意图范围内。
    2、甲方负责在约定期限内将土地整理完毕,上报国土部门尽快启动土地出
让程序并挂牌出让,依法出让该项目工业建设用地,乙方依法参加招拍挂。
    3、项目用地出让:甲方同意按照 11.2 万元/亩出让工业项目宗地,对于乙方
预缴的征地溢出款项,由甲方通过适当途径在英联股份土地出让金到账之日起三
个月内奖补给乙方。甲方承诺在乙方缴纳全部土地款后六个月内取得土地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后,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
目备案(或核准)、环评、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并与乙方事先约定好
限时办结计划安排表。
    1.2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在建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3 甲方负责推进项目土地出让前的相关手续,乙方全力配合。
    1.4 甲方承诺给乙方税收贡献奖励,乙方纳税地的地方留存部分,由甲方以
奖励形式奖给乙方,奖励时间从项目正式投产之日(以乙方所在地国税部门提供
的数据为准,当月国税部门开票金额首次超过 3000 万即可认为正式投产)后的
第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开始,为期五年,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终了后于次年度
6 月之前结算并一次兑现奖补。
    1.5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甲方同意以产业引导资金的形式
进行奖励,比例为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20%,上限为 1 亿元(含 1 亿元,奖励金包
含扬州市政府、江都区政府招商优惠政策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奖励,除此之外,
乙方申报的政府其他项目补贴不得扣除),乙方子公司如搬迁至江都区高端制造
装备产业园,相关固定资产以第三方评估确定的金额为准,视同乙方在扬州的固
定资产投资,纳入上述奖励范围,上述奖励应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搬迁的
机器设备安装后次年 6 月底前结算。
    1.6 对实际投资额(土地、厂房、设备等以第三方评估确认总价)在 5 亿元
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产业界定和环保规定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
科技含量、效益情况,竣工投产后 3 年内分别按照当年用电量第一年不高于 10%、
第二年不高于 8%、第三年不高于 6%的标准给予生产用电补贴。甲方可根据实际
需求设立电力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架设供电(双
回路)专线等设施,以提升重特大产业项目的配套能力。
    1.7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奖励,乙方营业收入以国税部门提
供的年度开票数据为准,甲方以产业引导资金的形式进行奖励,甲方设定突破台
阶标准和奖励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        营业收入           奖励金额            累计奖励金额
    1           1 亿元            100 万元              100 万元
    2           3 亿元            300 万元              400 万元
    3           5 亿元            500 万元              900 万元
    4         10 亿元            1100 万元             2000 万元
    5         20 亿元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甲方承诺乙方营业收入达到上述标准后次年 6 月之前一次性发放奖励金额,
奖励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年获得的奖励金额=当年营业收入值对应的累计奖励金额-以前年度已经累
计获得的奖励金额
    2、为扶持该项目,乙方新上项目时,甲方以产业引导基金的形式出资 2000
万元认购乙方项目公司的股权,乙方五年内可以随时提出回购要求,并按公司审
计确认的净资产折算股权价值不低于 2000 万元。
    3、对于乙方资产、人才转移扶持计划和奖励具体政策,根据扬江委发【2018】
30 号文——江都区促进招商引资六条政策制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甲方辖区内成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将工商
及税收解缴关系注册至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由乙方注册的项目
公司承接乙方在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
    2、乙方项目规划设计须符合扬州市江都区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并且
开发利用土地不得从事经营有损国家社会利益的项目。
    3、乙方承诺饮料易开盖项目全部投产达税三年内,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
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厂房、设备)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
    4、乙方项目投资建设后,有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义务。
    5、乙方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其他
    1、本意向协议为甲乙双方合作框架意向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双方仍
在进一步协商中。乙方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双方签署
正式的合作协议。本次合同相关事项将以双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所约定的
内容为准。
    2、双方一致同意,在整个饮料易开盖项目建设期,由英联股份根据自身发
展状况及市场需求情况按计划分阶段实施。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定于银行贷款、
发行证券等方式)的方式予以解决,目前具体资金来源、投资进度等尚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
则达成合作合意,明确了公司与管委会的合作方向。
    本次公司在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饮料易开盖项目,一方面,
顺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大力开拓饮料易开盖客户市场及着力推进智
能化生产的发展目标,本项目建设可以有效保障公司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与客户
市场的供应能力;另一方面,管委会给予公司投资的项目积极而高效的场地、人
才、税收等政策扶持,降低公司投资及运营成本,利用区位优势提高公司对技术
与人才的吸引力,推动项目建设落地,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2、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
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投资意向性合作协议,协议所述的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
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本协议有关条款的
落实尚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2、如遇国家、扬州市等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
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投资总额约 10 亿元为预计数,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中涉及有关项目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预计数,不代表公司对未
来盈利或产能的预测或承诺。本协议签订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尚不产生影响。
    5、本项目用地的取得尚需待甲方整理完毕后,依法参加国有土地出让程序,
故是否能够取得项目用地或取得时间尚不能确定。


    七、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合同
    公司于最近三年无披露的框架合同。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英联股份饮料
易开盖项目合作框架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