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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7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6.0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7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6.0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
董事会将根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
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上述文件已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
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说明,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8 年 1 月 10 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65.92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份授予完成
登记手续。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265.92 万股调整为
264.32 万股。综上,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合计 76 人,实际授予数
量合计 264.32 万股,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7、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条件及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购买,合计 4.96 万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首次授予数量和预留部分数量予以调整,减少首次授予股份 4.96 万股并相应增加
至预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9.12 万股变更为 54.08 万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2018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10 日,上市日为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
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说明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足解除限售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根据规定 5 名激励对象因
        适当人选;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                                                         71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件。
        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信 会 师 报 字 [2018] 第
            本激励计划在 2017 年-2019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ZI10110 号《审计报告》,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3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授予权益第 457,897,965.62 元,较 2016
        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基数,2017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339,658,278.94 元实现营
        (注:以上“营业收入”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业收入增长率 34.81%,公
                                                           司业绩指标符合本次解除
                                                           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本次解锁的 71 名激励对
        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象 2017 年度考核均为合
  4     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B/C 级,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
                                                            格,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件。
        效考核等级为 D/E 等级,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
数量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其所持有的共计 10.8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
注销。因此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76.0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9%。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董事、董事会秘书、
 夏红明                                19.200              5.760             13.440
                 副总经理

 郭桂强          副总经理               4.800              1.440              3.360

 黄咏松          财务总监              12.800              3.840              8.960

 郑    涛        副总经理              19.200              5.760             13.440

  核心骨干人员(共 67 名)            197.440             59.232            138.208

       合计(共 71 名)               253.440             76.032            177.40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
的相关规定。
      上述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数量与前期已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
和获授数量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人,在考核年度内考
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 71 名激励对
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76.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1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76.032 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 71 名激励对象满足《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71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期解除限售期内的 76.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71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76.0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即将届满,可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对象及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