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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
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
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
议本事项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   翀                 贝   旭                    方钦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