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3-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英联股份控股股
东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授信融资事项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5 亿元的中长期授信融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及实际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中长期综合授信额度(最
终具体金额以各金融机构核准),贷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含 60 个月),上述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
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担保事项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议案获得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尚须获得股
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根据实际需求,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武先生以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
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翁伟武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翁伟武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57,7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9%,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10.1.5 的关联人情形之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期限内
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内容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翁伟武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
不收取担保费用亦不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支持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英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
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
长期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银行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中长期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凌文 郑小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