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9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
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作抵押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形
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
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关联方翁清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事项回
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 翀 贝 旭 方钦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