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09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0 月 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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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
表股份总数 134,435,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6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总数 134,40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91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总数 28,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4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总数 35,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35,3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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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35,3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
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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