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
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
1、2020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除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
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均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
综上,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之情形。
二、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査,我们认为: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关于新增 2020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新增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自身的
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
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2、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钦雄 芮奕平 陈江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