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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联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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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
表股份总数 208,701,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483%。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208,674,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3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27,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27,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英联股份饮料易开盖项目(二期)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适时启动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701,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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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701,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701,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温定雄律师、桑健律师到会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3
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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