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
公司拟于 2022 年度开展原材料铝材的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
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铝材(包括盖材和拉环材)。由于近
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铝材的价格波动较大。为
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本,
公司决定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
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交易品种、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铝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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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在期限范
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
期保值。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
(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审议程序
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
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
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
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
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
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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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
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
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
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
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
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
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
术风险。
7、上市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
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 10%且亏损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后,本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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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铝
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
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
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
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
上规避经营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
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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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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