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翁伟武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翁伟武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
3、审议本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和翁宝嘉女士
需回避。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芮奕平 陈江波 方钦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