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
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
1、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除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
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均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
综上,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之情形。
(二)关于对《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査,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也
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
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四)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
于推动新业务落地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翁伟武先生、翁宝嘉女士、翁伟嘉先生、郑涛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麦堪成先生、陈琳武先生、芮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
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定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
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薪酬方案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的。我们认为该薪酬
方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该方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芮奕平 陈江波 方钦雄
年 月 日